Page 62 - 水利部公布《2019中国水旱灾害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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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旱灾害防御公报2019
7. 死亡人口:直接因洪涝灾害死亡的人口数量。
8. 失踪人口:因洪涝灾害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认定死亡的人口数量。
9. 受淹城市:江河洪水进入城区或降雨产生严重内涝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县城
及县级以上城市个数。同一城市遭受1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1次,不重复计灾。
10. 直接经济损失:洪涝灾害造成的农林牧渔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和其
他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
11. 农作物受灾面积:因洪涝造成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 1 成以上(含 1 成)的播种面积
(含成灾、绝收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1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最重的
1次,不重复计灾。
12. 农作物成灾面积:因洪涝造成在田农作物受灾面积中,产量损失 3 成以上(含 3 成)
的播种面积(含绝收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1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最
重的1次,不重复计灾。
13. 农作物绝收面积:因洪涝造成在田农作物成灾面积中,产量损失 8 成以上(含 8 成)
的播种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 1 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最重的 1 次,不
重复计灾。
14. 损坏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涵洞、闸门等部位水毁,影响正常运行的水库座数。
15. 损坏堤防:洪水造成渗水、滑坡、裂缝、坍塌、管涌、漫溢等影响防洪安全的堤防的处
数和长度。
16. 损坏水闸:被洪水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防洪(潮)闸的座数。
17. 水利设施损失:洪涝灾害对水利工程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8. 警戒水位:可能造成防洪工程出现险情的河流和其他水体的水位。
19. 保证水位:能保证防洪工程或防护区安全运行的最高洪水位。
20. 降雨等级:降雨分为微量降雨(零星小雨)、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
雨共7个等级,具体划分见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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