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水利部公布《2014中国水旱灾害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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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旱灾害公报2014

 附录一 名词解释与指标说明

(一)洪涝灾害

        1. 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冰凌、溃坝(堤)、风暴潮、热带气旋等造成的江河洪水、渍
  涝、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等,以及由其引发的次生灾害。

        2. 山洪灾害:由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洪水及由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
  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3. 洪水等级:小洪水是指洪水要素重现期小于 5 年的洪水;中洪水是指洪水要素重现期
  大于等于 5 年、小于 20 年的洪水;大洪水是指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等于 20 年、小于 50 年的
  洪水;特大洪水是指洪水要素重现期大于等于 50 年的洪水。

        4. 受灾人口:洪涝灾害中生产生活遭受损失的人口数量。
        5. 转移人口:因生命财产受到洪涝灾害威胁而暂时转移到安全地区的人口数量。
        6. 死亡人口:直接因洪涝灾害死亡的人口数量。
        7. 失踪人口:因洪涝灾害导致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定死亡的人口数量。
        8. 受淹城市:江河洪水进入城区或降雨产生严重内涝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县及
  县级以上城市个数。
        9. 直接经济损失:洪涝灾害造成的农林牧渔业、工业信息交通运输业、水利设施和其他
  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总和。
        10. 农作物受灾面积:因洪涝造成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 1 成以上(含 1 成)的播种面积
(含成灾、绝收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一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最重的
  一次,不重复计灾。
        11. 农作物成灾面积:因洪涝造成在田农作物受灾面积中,产量损失 3 成以上(含 3 成)
  的播种面积(含绝收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一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
  最重的一次,不重复计灾。
        12. 农作物绝收面积:因洪涝造成在田农作物成灾面积中,产量损失 8 成以上(含 8 成)
  的播种面积。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遭受一次以上洪涝灾害时,只统计其中最重的一次,不
  重复计灾。
        13. 停产工矿企业:因洪涝受淹而停产的工矿生产企业(不含商贸、服务等第三产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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