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住房城乡建设部对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年9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其门户网站公示了对禹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该公司在申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材料中,“新昌县门溪水库加固改造工程”“峡江县石洞水库项目”“宁波市东钱湖水库维修加固工程I标”项目业绩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行为,决定撤销该公司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现转载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根据《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24〕201号),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记入该公司失信信息。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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