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新建两项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合作)机制

【字体:      】     打印     2024-12-16 18:01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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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分别联合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安徽三省(市)以及三峡库区重庆、湖北两省(市)水利(务)厅(局)召开首届长三角地区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三峡库区水行政执法合作机制座谈会,共商共建水行政执法协作(合作)机制,共护良好水事秩序。长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水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水山指出,长三角地区作为“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三峡库区不仅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江文化的重要承载地。在两个区域建立水行政执法协作(合作)机制,是新形势下凝聚水行政执法合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很有必要、势在必行。他强调,长三角地区长江干流区域及三峡库区分别涉及周边的49个和26个县(区),范围广、层次多、协调难度大,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水利部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和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流域与区域、区域与区域协同协作,强化会商研判、资源共享,加强力量统筹、科技赋能、执法联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准确发现涉水违法问题,依法科学研判处置,以实效促长效,以法治力量共同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会上,长江委政法局(水政局)介绍了前期调研、征求意见等情况,与会代表就两项机制内容进行了充分研讨并形成一致意见。会议分别审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地区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三峡库区水行政执法合作机制》。

  长三角地区长江干流区域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框架,建立联合执法巡查、问题线索协作研判、违法违规事项跟踪督办、协同办案、执法监督等制度,推动执法普法融合,联合推进智慧执法,全面加强执法协作,提升监管效能。三峡库区水行政执法合作机制以违法线索发现、处置、反馈为抓手,强化联合执法、大案要案共商、学习培训共享,推动构建“央地融合、条块结合、左右岸协同、上下游联动”联合执法格局。

  长江委政法局(水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上海、江苏、安徽、重庆、湖北省(市)水利(务)厅(局),江苏省南京市、张家港市,安徽省滁州市、芜湖市,重庆市奉节县、忠县以及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作者:    责编: 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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