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修订专家咨询会在南京召开
本站讯 2024年4月9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在南京组织召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专家咨询会。会议邀请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以及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广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等省水利部门的20位专家,对《条例》修订工作进行咨询指导。
大坝中心主任刘六宴主持会议,高长胜副主任以及大坝中心总工、各处和研究室负责人、技术骨干参加咨询会议。与会专家重点就《条例》名称、适用范围、框架结构、管理体制机制、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禁止与限制行为规定及修订原则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总则、水库建设、大坝管理、库区管理、病险处理、法律责任等各章节逐条进行了交流讨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修订与各地实践经验,对《条例》修订提出了具体咨询意见,为下一步修改完善条文、深化相关专题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