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水利部出台母亲河复苏行动标准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2026-10-2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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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水利部制定的我国首部河湖复苏行业标准《河湖复苏技术导则》(SL/T 884—2026)正式发布,将于2026年12月11日起全面实施。此次发布的导则聚焦因不合理人为活动导致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水动力不足以及由此产生水生态损害等问题河湖,明确了如何衡量河湖复苏标准,如何确定河湖复苏目标,如何制定河湖复苏措施等技术要求,为指导母亲河复苏行动提供技术依据。

在河湖复苏标准如何衡量方面,导则首次提出了“三类四级”河湖复苏标准,“三类”就是针对季节性河流、常年流水河流和湖泊等三种类型河湖,“四级”就是明确了“改善有水状态”“提升水流条件”“恢复生态功能”“保障河湖健康”四个级别的复苏标准,并明确将改善河湖有水状态,保障基本生态用水作为河湖复苏的底线目标;将实现安澜江河、生命江河、幸福江河的建设目标,作为河湖复苏的高线目标,既统筹近期和远期,又兼顾需要和可能。

在河湖复苏目标如何确定方面,《导则》将进一步细化河湖复苏标准,确定复苏目标,提出应坚持因河(湖)因时制宜、分区分类分级的原则,统筹河湖类型及水资源条件、生态环境问题与生态保护需求、复苏条件及实施可行性等合理确定河湖复苏目标。提出了可监测、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评估指标,涵盖有水状态、水流条件、生态功能、河湖健康4个要素层,并细化为全线水流贯通次数与时长、生态流量达标率等12项指标,为指导各地加快母亲河复苏提供了可落地、可操作的行动标尺。

在河湖复苏措施如何制定方面,导则提出,根据河湖生态环境问题的严重程度及其成因,统筹安排复苏措施,实行“一河(湖)一策”,从水资源开发利用管控、河湖水流条件改善、河湖地貌形态与重要水生生境修复、监测评估与管理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河湖复苏措施技术要求,为规范和指导各地母亲河复苏行动方案编制和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自2022年以来,水利部率先选取88条(个)母亲河(湖)开展复苏行动,京杭大运河、永定河、滹沱河等一大批断流多年的河流全线贯通,白洋淀等一大批萎缩的湖泊生态系统恢复健康。“十五五”期间,水利部将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在巩固提升第一批88条(个)母亲河(湖)复苏成效基础上,深入推进第二批111条(个)母亲河(湖)复苏行动,推动越来越多的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锐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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