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经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杨涛:保障“水安全”提升“水生态”做优“水环境”创新“水管理”擦亮“水文化”发展“水经济”,全国已有28个省份通过省级总河长令等方式部署开展幸福河湖建设
11月13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副司长杨涛在2023建设幸福河湖网评品牌活动主题座谈会上表示,幸福河湖建设以造福人民为目标,保障“水安全”、提升“水生态”、做优“水环境”、创新“水管理”、擦亮“水文化”、发展“水经济”,已成为当前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江河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举措。据初步统计,全国已有28个省份通过省级总河长令等方式部署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河长)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有力统筹各方资源,推进河湖系统治理,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典型成果。
杨涛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亲自擘画国家“江河战略”,研究部署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并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令。水利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强化落实河湖长制,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一是全面部署,高位推动。2021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同年,李国英部长在人民日报发表《强化河湖长制 建设幸福河湖》署名文章。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上强调,要建立健全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二是试点先行,典型引路。2022年、2023年,水利部商财政部,以建设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公众满意的河湖为目标,在全国遴选18条河流4个湖泊,实施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为各地推动幸福河湖建设提供示范、树立样板。
三是流域层面,共同推动。2021年以来,淮河水利委员会与流域五省河长办沟通协商,选定70个基础条件好、具有典型性的河湖开展淮河流域幸福河湖建设,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宣传推广流域幸福河湖经验做法。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等7大流域均通过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部署推进流域内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四是地方层面,加快实施。各地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广西于2020年8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基本实现全区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库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湖南省通过样板河湖、示范河湖建设,加快推进建设幸福河湖,在全省评选出230个幸福河湖。浙江省2023年以总河长令印发《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计划(2023—2027年)》,提出到2027年,全省80%以上县(市、区)达到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目标。
杨涛表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推动幸福河湖建设。
一是强化落实河湖长制。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我们将按照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推动解决河湖淤塞、水域萎缩、岸线破损等突出问题,为打造幸福河湖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指导各地全面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提供示范样板,引领各地深化幸福河湖建设。同时,申请开展幸福河湖示范创建活动,对幸福河湖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和河湖予以授牌认定,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幸福河湖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进一步深入研究幸福河湖的内涵要义、实施路径、评判标准等,为各地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和评价认定提供支撑。继续督促指导各地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将建设幸福河湖作为河湖长制实施的重要目标,充分调动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既发挥水利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又发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等相关部门职责优势,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不断提升河湖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