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水利部对5省份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2026-08-26 14:05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26日 10版)

作者:本报记者 陈晨

本报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陈晨从水利部获悉,据预报,8月25日至28日,西北中部东部、华北中部北部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受其影响,黄河上中游干流及支流湟水、大黑河、皇甫川、窟野河,海河流域永定河、大清河、滹沱河等河流将出现涨水过程,暴雨区内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超警以上洪水,山洪灾害和淤地坝安全度汛风险高。

依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于25日13时针对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青海等5省份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指导督促地方水利部门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密切监视天气变化,滚动加密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和值班值守,科学精细调度防洪工程,突出抓好水库和淤地坝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及时提请地方政府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和危险区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    责编: 高博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