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印发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意见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2025-09-03 15:27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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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等方面提出5大类15条具体措施,为全省4231条河流、755个湖泊量身定制建设蓝图。

  《意见》提出,优化长江、汉江、清江流域防洪治理“大动脉”建设,加速澴水、富水、举水等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提升大冶湖、武山湖等湖泊防洪排涝体系,2030年,省级水网工程覆盖度达到90%,全省3级及以上堤防达标率达到90%以上。荆楚大地将涌现一批以“母亲河”为核心的幸福河湖,乡村河湖基本实现“不淤不堵、不脏不臭、生态宜居、长效管护”的民生愿景。

  《意见》强调,扶持“河湖+”融合发展产业,依托“两库三江千湖”,打造水利旅游名片;发展生态渔业、水生蔬菜种植,打造具有湖北印记的绿色食品产业链;培育“河湖+绿色低碳产业”,开发更多饮用水项目,探索河湖淤泥资源化利用项目,让幸福河湖成“金山银山”。

  与以往河湖治理保护政策文件相比,此次《意见》创新提出河湖资源“三资改革”路径,通过用水权交易、水生态产品价值交易、文旅资源经营权出让等方式,激活“沉睡资源”。

  下一步,湖北省将建立“母亲河”名录并实施复苏行动。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修复,推动倒水、溾水等中小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基本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出实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体系。

作者:    责编: 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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