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总河湖长令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2025-08-05 09:49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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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厦门市发布2025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印发《厦门市全面建设幸福河湖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级河湖长、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以流域为单位,全面开展幸福河湖建设,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典范城市。

  《方案》提出,到2030年厦门幸福河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城市防洪达标率超85%,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100%,主要地表水体稳定消除劣Ⅴ类,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超80%,水土保持率控制在94.5%以上。各区打造各有特色的幸福河湖,形成独具韵味的生态名片。 

  《方案》部署五大任务:一是实施防洪提标,建设“河安湖晏、人民安宁”幸福河湖。二是落实“四水四定”,建设“高效利用、优质供水”幸福河湖。三是推进治理保护,建设“水清岸绿、宜居宜业”幸福河湖。四是强化产业驱动,建设“水旅融合、助力发展”幸福河湖。五是注重历史传承,建设“水兴文盛、人水和谐”幸福河湖。 

  为保障方案实施,厦门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名录管理、强化支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多维融合五个方面发力,确保幸福河湖建设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    责编: 菅贞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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