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简报》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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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动“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10月14日,水利部召开“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田学斌主持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主要思路和重点任务。一是守牢安全底线,巩固拓展农村供水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全面排查和动态监测,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系统性、碰底线的饮水安全风险。强化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进一步提高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同时,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水员队伍,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基层管水员培训全覆盖。二是锚定目标任务,高质量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质量,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并强化水质保障,创新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农村供水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风险防控和智慧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措施保障,抓实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和经费,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有名有实有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饮水问题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抓紧办实办好。

  各地加快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改造,截至9月底,已提升了 2158 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中西部地区23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维修养护工程5.48万处,服务农村人口1.28亿人。

广东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2021年6月,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部署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方案》,提出年底前基本完成525万农村人口集中供水任务,并被列为省水利厅“我为群众办实事”10项任务之一,重点推动。截至目前,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增加320.7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由2020年底的92%提升至97%。其中,潮州、惠州、江门等3个地市16个县(市、区)已顺利完成任务。

  一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按照“能扩则扩、能联则联、以大带小”的原则,重点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对确实偏远的村庄,通过联村水站和单村水站补充覆盖,不留盲区死角。

  二是积极引入企业参与农村供水建设管理。部分地市创新建设投融资机制,引导大型水务企业参与农村供水。茂名信宜市、化州市和高州市未覆盖人口共83.4万人,任务重、时间紧,茂名市政府通过政企合作,与粤海水务公司成立合资企业,由粤海水务公司牵头,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采用EPCO建设模式,加快攻坚行动。截至9月底,累计已落实资金约75.0亿元,保障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三是同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茂名信宜市、化州市、高州市,湛江雷州市、徐闻市积极与粤海水务公司合作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同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三同五化”逐步实现(即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智慧化服务),整体谋划、分步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海南全面部署“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10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李国英部长讲话要求。通报全省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三亚、五指山、昌江等7个市县做交流发言。刘平治副省长出席会议并对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十四五”期间,海南省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一是优先解决分散供水人口饮用自来水的需求问题;二是针对中部山区部分小型供水工程水源不稳定情况,推进稳定水源和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强化日常管护;三是推进沿海、平原地区规模化水厂管网延伸周边村镇建设,提高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的比例。通过规划实施,预计到2025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以上。

新疆全力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为提升全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立足新疆农村供水新发展阶段,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各项工作。

  一是落实政策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23号令)9月24日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为促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全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二是狠抓工程建设管理。自治区水利厅结合全疆农村供水状况,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规范化工程建设指南》,指导市县创建工程建设标准化、运行管理规范化、党建引领示范化的农村供水工程。同时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全面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坚决守住工程质量生命线。

  三是不断完善“三个责任”体系。水利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县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加强行业监管,创新农村供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水质保障,推进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加强监测排查,重点摸排冬季供水隐患,制定县级和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应急预案。

  四是提升供水管理人员业务能力。2021年9-10月,分别在喀什市、哈密市、库尔勒市、塔城市、昌吉市、阿勒泰市、博乐市举办了7期农村供水保障与运行管理培训班,对全疆14个地(州、市)90个县(市、区)的203名基层农村供水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

  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农民夜校、爱国教育宣讲等形式,向农村用水户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加大农村供水工作的科普宣传,及时更新并全员发放农村供水“明白卡”,加强工程抢修队伍建设,做好日常维修管护,提高供水保障水平。

陕西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

  为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系统性、碰底线的饮水安全风险,找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中的堵点和痛点,陕西省从9月下旬开始,安排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工作。大排查由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市级水利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联合乡村振兴部门组建排查工作专班。分全面排查、问题整改、督导检查等三个阶段,采取现场查看、翻阅资料、敲门入户、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工作。通过深挖细查村镇供水工程运行和群众饮水安全状况,聚焦“建而不用、用而不管”、供水保证率偏低、群众反映问题未解决等问题,并与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供水单位负责人、村级管水员以及群众代表深入座谈,形成问题清单,分类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时限要求,实行清零销号管理,做到逐村逐户查准确,对表对标改到位,让饮水安全脱贫的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陕西省水利厅要求市县在排查整改中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明确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设施老化、标准偏低、季节性缺水等需要长期改进的问题,首先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群众饮水不断供,并统筹列入“十四五”供水保障规划,持续跟进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加强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加快建立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有名有实,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的用水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西藏开展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状况大排查

  近期,西藏水利厅根据水利部“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自治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现场会部署,结合纪委监委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督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开展全区农牧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状况大排查,以县为单元,以工程台账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以农牧民饮水是否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和水源保护是否到位为重点,逐村逐工程开展排查工作。

  明确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次大排查的责任主体,由党政主要领导安排部署,成立排查工作小组,充分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作用,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坚持“谁排查、谁把关、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出的各项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盘点销号、动态管理,10月22日前形成问题台账、10月25日前形成整改台账、11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山西安泽县全力提升农村供水水源保障能力

  “十四五”期间,山西安泽县委、县政府将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做为全县重点工程全力推进,在全面解决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小水源不稳定、季节性缺水等问题的基础上,以农村供水智能化管理为重点,推进入户和村级智能水表安装,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持续发挥效益。

  一是坚持统筹推动,持续传导压力。县委县政府把解决群众饮水隐患、稳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建设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务,加强对农村备用水源的规划和部署,明确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职责,签定责任书,在水源工程项目上重点推进,资金优先保障。

  二是强化监测排查,实行清单管理。每年抽调专业人员成立摸排调查组,逐村逐工程调查核实,准确掌握供水现状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对以泉水、井水等小水源为主的农村供水工程建档建册,动态监测;对新出现的水源不稳定问题,全部纳入当年项目予以解决。

  三是坚持建管并重,推进智能管理。县水利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为189个村安装村级智能水表236块,通过村级用水数据查询分析、问题预警和反馈处理,实现对工程的远程监测和管理。进一步推进智能水表入户安装工作,目前全县智能水表已安装11000余块。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应急保障。水利局先后制定了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水费收缴工作方案、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制度;编制了《安泽县安全饮水应急保障办法》,明确了政府送水进村、群众拉水20元补助、新修应急水源等一系列保障措施,明确了各村应急取水水源地点,为群众在特殊干旱年份饮水需求提供了基本保障。

安徽芜湖市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近年来,安徽省芜湖市出台了农村水厂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农村地区大力开展以提高水质为目标的专项行动,农村水厂水质达标率明显提升。

  一是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2020年1月组建了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具备42项指标检测能力,每月对所有农村水厂出厂水及末梢水进行全覆盖检测,将结果及时上报市水务局。千吨万人水厂全部建立水质化验室,具备9项指标检测能力。建立了千吨万人水厂日检、镇(街)日常巡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周巡查、市水务局水质飞检、市卫健部门对不合格指标跟踪督办整改等水质检测监测制度。

  二是加大奖补激励力度。市财政每年预算投资800万元,用于农村水厂水质提升专项补助。对新购置出厂水日检设备并投入使用的农村水厂,给予2万元奖励;对县级月巡测且市级飞检均水质合格的农村水厂,每季度给予2万元奖励。2021年,芜湖市根据水质季检达标率结果,对无为市、南陵县、鸠江区的千吨万人水厂补助2万元/座,小型集中水厂补助1万元/座,对已初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繁昌区、湾沚区的农村集中供水厂,补助1万元/座。

  三是强化结果考核运用。将农村水厂水质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每次飞检结果均在全市通报,列入年度考核扣分,并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于水质检测不达标的农村水厂,由县级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对连续两次飞检指标不合格的县区和镇街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仍未得到有效整改的,由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甘肃平凉市多措并举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

  近年来,甘肃省平凉市坚持以建立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大力提升供水单位管理人员业务技能为抓手,积极加强基层管水员队伍建设,分级分片开展技能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业务和服务水平。

  一是举办技能大赛,塑造工匠精神。平凉市水务局组织辖区内7个县(区、市)42名管理人员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管理制度、机电设备使用规范等方面知识作为竞赛题目,采取业务实操、理论综合测评、个人必答、集体必答、抢答和风险题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方式,开展团体和个人大赛,有力带动了干部职工学技术、练技能、强素质,掀起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学习政策、技能的高潮。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测能力。2017年以来,平凉市多批次、多形式组织水质检测人员开展技能培训达280人·次;连续举办两届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技能大赛,应用盲样对水质检测人员检测技能进行考核;采取实地取样、异地交叉互检的形式,促进水厂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操作和运行标准化。全市7个县(区、市)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和48处千吨万人水厂水质化验室均实现了水质检测工作规范化。

  三是依法依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平凉市坚持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长效,市县两级水务部门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供水单位严格执行制水、净水、消毒等规章制度,规范设施设备使用和运行管理,促使基层供水单位逐步达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强化运行维护,实行动态清零。依托现有供水管理站或乡镇,组建专业维修队伍,分片区设立7个县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抢修物资储备仓库,设立了76个小型维修抢修物资储备仓库,确保大小供水问题都能及时维修抢修。同时,分级建立供水问题台账,完善处理销号机制,确保区域内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

作者:    责编: 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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