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2012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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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有 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其中黑龙江和河北分别增加 28.8 亿 m3 和 17.6 亿 m3;储存量减少的有
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河南和山东分别减少 17.1 亿 m3 和 13.7
亿 m3;宁夏和青海 2 个省(自治区)储存量变化不大。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 2012 年全国总供水量 6131.2 亿 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
20.8%。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 80.8%;地下水源供水量占 18.5%;
其他水源供水量占 0.7%。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 31.4%,
引水工程占 33.8%,提水工程占 31.0%,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量占 3.8%。
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 82.8%,深层承压水占 16.9%,微咸
水占 0.3%。
北方 6 区供水量 2818.7 亿 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 46.0%;南方 4
区供水量 3312.5 亿 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 54.0%。南方省份地表水供
水量占其总供水量比重均在 88%以上,而北方省份地下水供水量则占
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河北、北京、河南、山西和内蒙古 5 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一半以上。
另外,全国直接利用海水共计 663.1 亿 m3,主要作为火(核)电
的冷却用水。其中广东、浙江和山东利用海水较多,分别为 269.0 亿
m3、212.1 亿 m3 和 61.5 亿 m3。
用水量 2012 年全国总用水量 6131.2 亿 m3,其中生活用水1占
12.1%,工业用水占 22.5%,农业用水占 63.6%,生态环境补水(仅包
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 1.8%。
在各省级行政区中用水量大于 400 亿 m3 的有新疆、江苏和广东 3
1 与往年相比,将生活用水量中的牲畜用水量调整至农业用水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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