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2022年中国水土保持公报
P. 43
( 2022 年 )
第二部分 重大国家战略区域水土流失状况
2.1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区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区水土流失面积 4.17 万平方公里,占其土地总
面积 21.55 万平方公里的 19.34%。其中, 水力侵蚀面积 3.74 万平方公
里,风力侵蚀面积 0.43 万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
及以上强度侵蚀面积分别为 4.03 万平方公里、0.09 万平方公里、0.05 万
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 96.71%、2.12%、1.17%。与 2021 年相比,
水土流失面积减少 0.08 万平方公里,减幅 1.93%。
注:区域范围根据 2015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
纲要》确定。
2.2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区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区水土流失面积 37.79 万平方公里, 占其土地
总面积 206.09 万平方公里的 18.34%。其中, 水力侵蚀面积 37.45 万平
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 0.34 万平方公里。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
强烈及以上强度侵蚀面积分别为 28.16 万平方公里、4.77 万平方公里、
4.86 万平 方 公里, 占水 土流 失面 积的 74.50%、12.63%、12.87%。 与
2021 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 0.60 万平方公里,减幅 1.55%。
注:区域范围根据 2016 年国务院印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确定。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