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建设管理,保障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供水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疾控局联合起草了《小型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并在系统梳理、广泛调研和专家咨询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小型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9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www.mwr.gov.cn),通过网站首页“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sc@mw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小型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邮政编码:10005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小型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水利部 2026年8月26日
附件1:小型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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