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水利部组织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进行了修订,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8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http://www.mwr.gov.cn),通过网站首页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栏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邮政编码:10005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ss@mwr.gov.cn。
水利部
2025年7月18日
附件1.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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