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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5-00914 信息所属单位:河湖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6日
名  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08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水河湖办字〔2025〕150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0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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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编制长江河漫滩保护总体规划,实施分级管控

  现行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河漫滩定义。有学者从学术层面提出,河漫滩通常指河道内高水位被淹没、中枯水位出露的边滩和心滩,是河道泥沙淤积的产物。长江河漫滩主要分布在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内,主要为边滩岸线和江心洲滩。近年来,长江中下游河道来沙量大幅减少,河床总体表现为冲刷调整趋势,部分河段发生岸坡崩塌。实测资料分析表明,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内边滩和江心洲滩面积略有减少,但未发生大范围、大幅度冲蚀。

  水利部高度重视长江河漫滩保护。2016年,经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水利部、原国土资源部印发《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划为岸线保护区或保留区,严格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水利部指导督促流域管理机构和各地贯彻落实《规划》,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区域的不利影响。目前,水利部正在开展长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组织长江水利委员会编制长江洲滩民垸分类治理方案,指导地方推进洲滩民垸分类治理。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原则,依法依规加强涉河建设项目许可监管,促进长江岸线节约集约利用和河漫滩保护。

  二、关于实施退圩还滩工程,恢复河漫滩自然生态功能

  一是加强洲滩民垸治理。水利部不断加强长江干流洲滩民垸治理管理,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水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指导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实施“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对1000多处洲滩民垸开展了“双退”(退人又退耕)、“单退”(退人不退耕)等平退建设。2008年,国务院批复《长江流域防洪规划》,持续推动长江中下游干流、洞庭湖区、鄱阳湖区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工作,对部分严重阻碍行洪的圩垸进行平退,推动恢复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内河漫滩。

  二是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5—2030年)》,推动恢复国家重要江河湖库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协调安排中央财政支持长江干流11省份开展2400余个生态修复、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农业农村部推动河漫滩等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实施鱼类栖息地修复,印发《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动长江江豚等珍稀物种拯救行动有关保护工程项目。

  下一步,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将推动洲滩民垸逐步退出,恢复自然行洪空间和生态功能,加强长江江豚等栖息地保护修复,持续改善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三、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闸坝生态调控,恢复江湖自由水文连通

  一是加强生态流量保障。水利部持续加强长江流域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加快推进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制定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措施、监测预警和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生态流量监管机制,利用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对长江流域73条河湖、114个断面和33个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控。针对枯水期和特枯年生态流量保障问题,加强监测预警和水工程联合调度,保障基本生态用水。水利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加强生态流量调度和监管,推进生态用水保障。

  二是持续推进水资源调度。水利部实施13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管理,将生态水量和调度预警机制纳入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制定出台《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将生态调度纳入水工程联合调度。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实施基于鱼类生态需求的梯级水库生态调度,有效促进鱼类自然繁殖,其中监利断面“四大家鱼”卵苗资源量从2006年不足1亿粒(尾)增加到2024年的83.2亿粒(尾)。

  下一步,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将持续优化长江流域水资源调度,保障生态用水需求,加强长江航运通道生态保护,不断提升长江流域江河湖库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连通性、完整性。

  四、关于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长江生态系统监测和研究

  一是加强水生态监测。水利部指导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长江流域建成各类水文测站近3.5万处,监测内容涵盖水位、流量、降水量、水质、泥沙、水生态等要素,形成了规范统一、内容完整的水文监测站网体系。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流域水生态监测方案(试行)》,每年开展长江流域331个点位2期水生态监测,覆盖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重点湖泊、水库等50个重要水体。农业农村部推动构建1个中心、15个省级监测站和700多个监测点位共同组成的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发布《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水利部加强流域水库生态调度基础研究,开展多项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科研项目、促进鱼类自然繁殖的水工程生态调度技术研究、珍稀特有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研究等,在鱼类洄游行为学、过鱼设施设计与优化、鱼类人工繁育技术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部部署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近自然生态修复与生态安全保障技术相关研究任务,为生态屏障区生态功能协同提升与生态安全保障提供科技支撑。教育部围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谋划布局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如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水圈科学与水利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同济大学、浙江大学“长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组织高校围绕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与综合治理等方向开展科技攻关。

  下一步,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等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强化水文、水质和水生态协同监测,加强水生态监测新技术应用,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相关研究成果应用与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