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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5-00912 信息所属单位:水文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3日
名  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049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水文办字〔2025〕72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04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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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完善地下水“双源”清单,优化完善监测站点布局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加强农村地区及其周边地下水污染排查防治。针对周边存在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包括农村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分散式水井等)的化工园区、垃圾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污染源,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的化工园区等污染源,督促指导地方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切实保障周边农村水源水质安全。

  国家有关部委积极推进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建设。2020年,水利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成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20469处,其中,分布在农村地区的站点15921处,占比达78%。目前,水利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积极推进国家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提高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水源地、生态补水区、海(咸)水入侵区、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区域监测站网密度,优化完善站点布局。“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构建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监测网络,设置1912个点位,其中,区域点位1294个,污染风险监控点位348个,饮用水源点位270个,覆盖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省级行政区域内主要三级水文地质分区,兼顾农村地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范需求。

  二、关于提升地下水监测能力水平,分类实施防控或治理措施

  一是加大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资金投入,提升监测数智化水平。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总投资约22亿元,建成覆盖国家、流域、省、地市四级中心的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实现了监测数据自动采集传输、接收处理、交换共享、分析评价等全业务流程信息化,地下水监测频次、时效性和监测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全面提升了我国地下水监测能力。“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部依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云南等地区实施21个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涉及总投资4.33亿元、中央资金2.88亿元。

  二是完善监测指标体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水利部持续组织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站点开展地下水监测评价工作,逐日自动监测地下水水位,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内容覆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全部93项指标,为评价区域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水质状况变化、评估地下水污染状况等地下水管理和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针对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水量、水质标准的农村供水工程,指导各地优先利用大中型水库等作为主水源,江河湖泊为补充水源,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的小型供水工程作为备用水源,科学布局储备用水和应急取水点,确保供水安全。

  三是持续加强监测人员培训,提升人才队伍能力水平。“十四五”以来,水利部持续开展地下水监测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举办地下水监测与分析评价技术培训班、地下水水质监测技术与操作培训班等多期培训,共计培训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水利部门监测技术骨干300余人。

  三、关于完善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近年来,各部门积极推进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应用。2019年,水利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与自然资源部信息共享管理办法》,通过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平台,每日定时交换信息,多年累计交换共享地下水监测数据超过10亿条。水利部自2014年起持续向生态环境部共享2千多处地下水站点水质监测成果,向生态环境部提供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2018—2024年逐年全部地下水监测站点基础信息、水位、水质等相关监测成果。生态环境部推动部属单位与自然资源部部属单位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自然资源部分)监测站点信息与监测数据共享,为农村地下水环境管理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水利部通过编制发布《中国水文年报》《中国水资源公报》《地下水动态月报》等统计公报,面向公众公开共享地下水动态等信息,促进公众关注参与和支持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

  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农村地下水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前期工作,优化监测站点布局,提升地下水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加强监测信息共享应用。生态环境部将针对农村地区周边化工园区等不同污染源分类施策,严防新增污染,切实保障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