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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5-00857 信息所属单位:建设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08日
名  称: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水许可决〔2025〕113号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8日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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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山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4月2日准予你单位提出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延续申请。现发生以下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8日,你单位技术负责人,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数量,以及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数量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撤回原行政许可(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编号:22022101B369)。

  由本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水利部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