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索 引 号: 111000/2025-00831 信息所属单位:水文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名  称: 双港国家基本水文站设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水许可决〔2025〕95号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1日
双港国家基本水文站设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字体:[大 中 小]

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将双港水文站设立为国家基本水文站的审批申请(太湖水文〔2025〕59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双港水文站依据《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建设,于2025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站址位于托溪浙闽省界,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托溪乡双港村。双港水文站观测收集降水量、水位和流量等基本水文要素资料,支撑流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同意将双港水文站设立为国家基本水文站。

  请你单位切实加强测站管理和保护,按照长期连续观测的要求,持续做好水文监测、资料管理应用、测站运行维护等工作,提升水文测报能力与现代化水平,支撑服务流域及区域水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水利部水文司 吴梦莹

  联系电话:010-63202221

水利部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