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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5-00771 信息所属单位:防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04日
名  称: 濮阳县友善(董楼)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水许可决〔2025〕53号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
濮阳县友善(董楼)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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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部于2025年3月25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濮阳县友善(董楼)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该项目位于北金堤蓄滞洪区内,建设内容为濮阳县友善(董楼)35千伏2号主变扩建工程、线路改造工程。其中,2号主变扩建工程位于濮阳县梨园乡友善(董楼)35千伏变电站内,不新增占地;线路改造工程起点为徐镇35千伏变电站,终点为友善(董楼)35千伏变电站,线路总长度6.17千米,杆塔27基。北金堤蓄滞洪区是国家重要蓄滞洪区,为保障流域及建设项目防洪安全,消除不利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开展洪水影响评价十分必要。

  二、基本同意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的《濮阳县友善(董楼)35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输变电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审查意见(黄防御〔2025〕145号,见附件)。

  三、根据《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地面最低高程53.67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高于北金堤蓄滞洪区运用时线路沿线所处断面设计流量相应水位(断面设计流量7600立方米每秒,相应水位53.59米);与渠村分洪闸最小距离约24km,与张庄闸最小距离约99km,北金堤蓄滞洪区运用时建设项目处不上水,不产生壅水及冲刷,不占用北金堤蓄滞洪区容积,对北金堤蓄滞洪区运用基本无影响。

  四、根据《评价报告》,建设项目与黄河大堤最小距离约1.5km,与北金堤最小距离约23km,对堤防安全基本无影响。

  五、你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送属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并向黄河水利委员会备案。项目建设期间,应按有关要求处理好弃渣、弃土。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应服从防汛统一调度指挥,满足防汛和蓄滞洪区运用要求,必要时停止蓄滞洪区范围内线路运行,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防洪安全和工程运行安全。

  六、黄河水利委员会、属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蓄滞洪区管理单位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如规模、标准、工程设计、布置方案、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你单位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

  八、本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项目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仍需建设的,你单位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路 010-63204504

水利部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