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5-00742 | 信息所属单位:运管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8日 | |
名 称: | 水利部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 ||
文 号: | 水运管〔2025〕11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8日 |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各流域报送情况,形成2025年全国754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634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和1027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落实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水利部安排部署,抓紧组织落实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辖区内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辖区内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原责任人发生变动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
二、切实强化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履职尽责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职责,强化责任人履职尽责。政府责任人担负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重大问题;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担负水库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组织做好水库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安全度汛、库容管理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三、认真做好除险加固项目组织实施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体系,指导责任人按照职责,扎实推进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尚未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要抓紧完成组建;已下达投资、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尽早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要规范组织建设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已完工项目,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压实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制订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工程度汛安全。
水利部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