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4-00612 |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9日 | |
名 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21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水规计办字〔2024〕9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9日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12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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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干湖位于吉林省西北部,是我国十大淡水湖之一,国家级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吉林省内最大的天然湖泊。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查干湖考察时强调,绿水青山、冰天雪地都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这条路要扎实走下去。
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支持查干湖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将查干湖水生态修复和治理工程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2020年及后续150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清单,并推动工程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工程实施将有效改善查干湖水体质量,解决周边灌区退水影响水质问题,保护水生态环境,构建查干湖“大水网”生态体系。您提出的推进查干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试点二期工程,对于持续改善查干湖水体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吉林省水利厅,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进一步深化二期工程前期论证,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积极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给予中央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