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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4-00611 信息所属单位:农水水电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1日
名  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4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水农办字〔2024〕8号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1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4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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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田灌排设施建设。2018年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转至农业农村部,水利部负责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和改造。水利部结合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着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有关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农田灌排设施投入。“十四五”以来,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商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2年)》《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1—2024年已累计安排中央资金465.6亿元,带动地方各类资金投入180亿元开展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初步形成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资金、社会资本多渠道投入的灌区投融资格局。2023年增发国债安排995亿元用于支持1197处大中小型灌区建设改造。

  二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水利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明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导责任,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及责任、业主运行维护责任,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合理保障管护经费,严格实施管护监管,确保灌排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在大中型灌区项目评估时,将灌区骨干工程运行管护情况作为重要评估内容,推动灌排工程良好管护和良性运行。

  三是开展试点探索有效做法和模式。2023年,水利部启动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区分不同灌区建设时间、取水方式和种植结构等因素,遴选了21个灌区和县区开展试点,推动投融资机制、灌排工程建设管护机制创新,初步形成了有利于“两手发力”的政策供给体系。试点合计落实国债、专项债、金融信贷、社会资本等72亿元,其中金融和社会资本占比超过80%。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试点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监督主体、运行主体、维护主体等“四个主体”,建立健全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双层治理的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有效破解了南方丰水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没人管、没钱管的难题,形成了宜黄经验模式。

  四是推进农业节水灌溉。水利部深入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持续加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建设改造,因地制宜,积极发展节水灌溉,配合农业农村部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管灌、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截至2023年底,全国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从2014年的402立方米下降到不足350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30提高到0.576。

  五是加强非常规水利用、节水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2023年,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将非常规水用于农业灌溉等领域,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集雨节水灌溉技术并用于农业补充灌溉,推广矿坑(井)水在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前提下用于农业灌溉。充分发挥全国100多处灌溉试验站作用,加强灌溉制度研究和应用,指导灌区精准供水和用水户科学灌溉。围绕灌溉用水智能调度、数字孪生灌区建设等领域,加快灌溉节水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创新。

  下一步,水利部将继续加大灌区建设改造投入,拓展灌区项目筹资渠道;进一步创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等多方参与灌排工程管护;持续开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两手发力,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灌区建设;继续大力推进灌区节水,进一步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将非常规水用于农业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