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3-00273 | 信息所属单位:水资源管理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2日 | |
名 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613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水资管办字〔2023〕7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2日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安全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对加强重大水源工程建设、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等作出安排部署。国家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关于“科学规划布局,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建设的重点,对国家水网建设作出部署,着力提升基础设施的网络效益,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着力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纲要》围绕完善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体系,部署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推进水源调蓄工程建设。目前,国家水网建设各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流域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稳步提升。着力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国411个地级行政区中391个已建成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其余20个的应急备用水源地已全部规划或在建。
二、关于“健全监测体系,严格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国家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体系建设,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能力。水利部组织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全面推行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建设,实时监控取水情况,取水计量数据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原环境保护部发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对各类取水规模的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管理提出明确要求,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系统与水厂和原环保部门的监控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方面,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及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开展监测。水利部建成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开展汇总分析。组织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监督性监测,动态跟踪水源地水质状况,强化水源安全风险监控,并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组织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每个省份选择3个“以奖促治”村庄,监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新增“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监测任务。
在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公开方面,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自2016年1月起,地级及以上城市按月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自2018年第一季度起,所有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按季度公开水源水质信息;地级及以上城市、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公开水源年度监测信息。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网站、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网站等渠道查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强化舆论监督,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水源保护工作的参与度,推动地方政府饮用水水源保护责任落实。
三、关于“提高监管水平,科学管理饮用水水源”
水利部指导各地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压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各级河湖长、各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水利部组织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纳入核查登记和问题整改范围,着力整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强化取水计量监管,推动取用水秩序显著好转。
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采用地方立法等形式,依法推进水源保护,落实水源地日常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水源保护。水利部制定公布了全国618个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和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组织开展以“水量保障、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为目标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按年度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体检”,将评估结果纳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将有关问题以“一省一单”形式反馈有关省区人民政府整改。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全国绝大多数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保护区划定,1.96万个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划定,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4%。
四、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清查,严格清理整治”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有关决策部署,2022年,生态环境部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累计完成2804个水源地10363个问题整治,有力提升了涉及7.7亿居民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清理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千吨万人”以上的其他水源地开展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注重运用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对重要水源地的巡查,不断提高监督性监测的覆盖面和监管能力。
“十三五”以来,国家安排专项资金,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累计完成15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农村水源地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制定印发《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修订)》,将水源地整治、污水治理等作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的重要量化指标,选取部分已整治村庄开展抽查评估,督促指导地方切实提升治理成效。
五、关于“强化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2018年3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印发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一报(党报)一网(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每月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执法检查,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守护水源地 我们在行动”主题采访活动,通过网站、双微(微博、微信),每月公开各地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收集群众信访中有关水源地违法线索共计5214条,逐一进行现场核查。生态环境部还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组,持续开展“关注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主题调研采访活动,拍摄完成《保护绿水青山留住金山银山——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微电影,向农村地区播放宣传农村水源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相关技术。水利部还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水活动入校园”“走进水利博物馆”等活动,围绕“水即生命”等主题,开展水生态、水安全和水保障、水与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节水、爱水、护水宣传活动,广泛鼓励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
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落实,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动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管理制度,制定公布黄河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修订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指导各地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推进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善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监控体系,推广应用无人机航巡、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日常监管,深化饮用水水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进一步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指导地方加强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完善违法行为举报机制,推动构建饮用水水源保护全民参与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