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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3-00265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4日
名  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33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水规计办字〔2023〕137号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4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33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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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平湖位于黄河下游右岸,是黄河流域重要蓄滞洪区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通道。深入推进东平湖综合治理管理,对于确保黄河安澜、保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供水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优化东平湖管理部门职能,成立议事协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第六条规定,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水利部将指导黄河水利委员会,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依法行使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做好东平湖保护管理相关工作。

  二、关于提高东平湖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东平湖作为黄河支流大汶河来水的承泄区,流域内水资源管理和调度需按照《黄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规定执行。关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水利部印发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2022—2023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提出,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确保东平湖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优化配置、合理利用东平湖水资源。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南水北调集团公司和有关地方,按照“由近及远、梯次引调”模式,研究提高东平湖水资源利用水平,科学实施长江水、淮河水、黄河水、当地水等多水源联合调配,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

  三、关于推动建立东平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16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支持引导流域上下游地区签订补偿协议。2020年4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在黄河流域探索建立覆盖全流域、统一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管理平台以及重大问题协商沟通机制。同时,为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法制化,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把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转化为制度,推动解决生态保护补偿实践中的难点和堵点,激励生态保护者更好履行生态保护职责。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尽快出台,更好地推动东平湖等湖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促进湖区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留足环保生态空间

  2022年1月,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通过退养还湖还湿、退耕还湿、保护修复河湖生态岸线、建设生态缓冲带等举措,推进东平湖湿地保护与恢复。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东平湖作为重点湖泊,支持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2022—2023年,国家林草局安排中央财政资金6326万元支持山东省湿地保护工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将积极指导支持山东省加强东平湖湿地保护,提升湿地生态质量。

  五、关于大力推进东平湖清淤增容工作

  实施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可增加湖泊蓄水容积,提升东平湖蓄滞洪能力,但同时也存在淤泥堆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等问题。

  下一步,水利部将指导山东省水利厅和有关地方,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深化东平湖清淤增容工程前期论证,深入论证工程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生态环境影响等,为工程纳入相关规划创造条件。

  六、关于加快实施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建设

  东平湖滞洪区位于黄河下游宽河道与窄河道的过渡段,承担分滞黄河洪水和调蓄大汶河洪水的双重任务,是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黄河流域唯一的重点滞洪区。为提升东平湖滞洪区防洪保安能力,水利部积极组织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建设,包括堤防护坡拆除重建和新建,围坝固脚防护,堤防加固和新建,堤顶道路和穿堤建筑物建设,退水闸机电设备改造、引河疏浚;大清河堤防加高帮宽,护坡拆除重建,堤顶道路建设,填塘固基,险工、控导工程加固和下延以及穿堤建筑物等,工程已于2020年3月完工。

  2021年,黄河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秋汛洪水,水利部科学调度小浪底等干支流水库群,精准控制金堤河、天然文岩渠向黄河排水,同时做好东平湖洪水“拦、蓄、送、排”,确保了黄河下游不漫滩,并最大限度降低东平湖水位,保障东平湖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水利部正组织开展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将结合新形势下黄河防洪总体布局,进一步研究论证东平湖有关问题,确保东平湖滞洪区“分得进、蓄得住、退得出”。

  七、关于为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并持续支持山东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工作,2022年,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25.12亿元,支持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管护等;通过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8.57亿元,支持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安排16.65亿元,支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上述资金通过切块方式下达到省级财政,山东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统筹安排湖泊水资源、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工作,积极支持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