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3-00263 | 信息所属单位:农水水电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1日 | |
名 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135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水农办字〔2023〕10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1日 |


一是关于将洪潮江水库灌区、右江水库灌区纳入“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重大农业节水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14亿元支持广西南宁市五化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对于洪潮江水库灌区、右江水库灌区,水利部将围绕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结合相关规划,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尽快实施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
二是关于支持广西更多中型灌区纳入2023—2025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改造项目。2021—2022年,中央已安排水利发展资金4.66亿元,支持广西15处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年,水利部商财政部印发《全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再次将广西18处中型灌区纳入方案,2023年已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95亿元,目前上述18处中型灌区全部开工建设。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投入,支持广西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同时,指导广西做好前期工作,扩大项目储备。广西可结合自治区实际,统筹加大地方财政等资金支持力度,紧紧抓住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牛鼻子”,“两手发力”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灌区建设和管护,用足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有效扩大项目融资规模,推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升灌区供水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关于给予广西大中型灌区维修养护资金补助。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建立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各地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积极做好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2022年3月,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明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导责任,工程管护主体及责任,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合理保障管护经费。目前,水利部正积极指导各地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两手发力”推进灌区改造建设和管护机制落地见效,广西可积极借鉴有关省份经验做法,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解决灌区维养经费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