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3-00243 |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0日 | |
名 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944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水规计办字〔2023〕60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 |


滹沱河为海河流域子牙河一级支流,涉及山西、河北两省。支持山西忻州推进滹沱河流域综合治理的建议,反映了地方实际需求,对于加快提高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推动忻州坪上水库立项建设
坪上水库是《海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规划建设的中型水库,规划坝址位于滹沱河干流上忻州市五台县坪上村附近,工程任务以发电、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村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滹沱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高,在滹沱河上修建坪上水库,涉及滹沱河水量分配和流域水资源配置。目前,海河水利委员会正在就滹沱河水量分配方案与相关省份协调,尚未最终确定,水库建设在省际间仍存在较大分歧。
下一步,水利部将督促海河水利委员会积极协调山西、河北两省,推进滹沱河水量分配方案批复,为加快坪上水库前期论证创造条件。
二、关于建立滹沱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国家高度重视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相继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指导支持相关地区开展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大力支持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5.7亿元,用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其中,支持实施了忻州市南云中河王家庄至东冯城段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工程、忻州市偏关县城区段河道整治工程等230余个项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山西省滹沱河流域防洪治理项目建设,“十四五”以来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15亿元。
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地方为主。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指导山西省参照已经建立的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模式,积极与相关省份沟通协商,推进滹沱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将通过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