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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1-00371 信息所属单位:建设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1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办建设函〔2021〕1016号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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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重点工程项目法人:

  2021年10月28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11月5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进一步动员部署。

  为做好水利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在2022年春节前对查实的欠薪问题全部办结,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成果,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战。

  二、突出排查重点,化解欠薪隐患。各单位要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及国企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以及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等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要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特别是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劳务分包项目,加强欠薪预警监测和智慧监管,提早介入、精准施策、动态监管,力争把欠薪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加快案件查处,加大惩戒力度。各单位要畅通欠薪维权渠道,加快欠薪线索核实处置进度,确保快立快处,对基层难以解决的复杂疑难案件实行提级办理,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的重大欠薪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做到案结事了。要强化欠薪违法惩戒,综合运用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手段,从严惩处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行为,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失信曝光。对列入欠薪“黑名单”的,通过相应机制实施部门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调度,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办、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单位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纳入对所属地区、单位考核范畴,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应急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快速应对并稳妥处置重大欠薪舆情和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极端事件。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水利行业根治欠薪的措施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24日前将2021年度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附表(见附件)的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我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电 话:010-63202132 63202229

  传 真:010-6320257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邮编100053)

  邮 箱:zxzl@mwr.gov.cn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