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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1-00268 信息所属单位:农水水电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6日
名  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77号(农业水利类3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水农办字〔2021〕60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6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77号(农业水利类339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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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保障我国西南喀斯特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三五”期间,水利部会同相关部门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重点对贫困地区等予以倾斜支持。经过持续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国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由于我国国情、水情复杂,区域差异性大,全国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总体仍处于初级阶段,部分地区小型农村供水工程管护问题还比较突出,需要强化工程管理管护,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您的提案很有针对性,对下步工作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增加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水利部高度重视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将中型水库建设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年,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5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西南地区和福建省的中型水库建设,其中安排广西6.7亿元;水源工程建设资金已对广西进行了投资倾斜。

  二、关于加强规划统筹,夯实机制保障。2020年2月以来,水利部部署各地以县域为单位,按照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开展“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全国2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编制了省级规划。在此基础上,水利部编制了全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正在按照程序报批。规划拟以实施稳定水源工程为基础,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不断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水平。力争到202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20年的83%提升至88%,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城乡一体化和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由2020年的50%提升至55%。

  三、关于确保饮水质量。水利部高度重视农村水源保护工作,多次组织摸底排查,2019年初,将农村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名录及水源保护情况函告生态环境部,联合推进水源保护工作。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水利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共同推进各地以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为重点开展水源保护工作。2020年3月,水利部将农村千人供水工程名录及水源保护情况函告生态环境部。经过大力推动,截至2020年底,全国10638个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已全面划定。2020年,水利部组织对贫困地区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了水质检测全覆盖。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农村供水工程每年组织开展2次饮用水水质监测,截至2020年底,已基本覆盖了所有乡镇。目前,全国农村供水已初步形成了生态环境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卫健部门饮用水水质监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巡检和千吨万人水质化验室自检的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十四五”期间,水利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确保饮水质量。

  四、关于加强监督考核。2018年以来,水利部组织对全国500多个县7000多个村5000多处农村供水工程和2.3万户用水户进行了大规模暗访和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建立了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2020年1月,水利部开通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省、市、县各级已全面开通农村饮水监督举报电话,均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和整改台账,紧盯整改,确保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音。近期,水利部拟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把农村供水保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农村供水考核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五、关于加强资金投入。“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型水库等水源工程,结合现有相关投资渠道予以支持。对于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财政部通过现有相关渠道给予适当补助。2021年安排中央资金28亿元,用于支持中西部省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其中安排广西1.23亿元,已经进行了投资倾斜。下一步,水利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加大中央资金补助力度,指导各地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农村供水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同时强化水费收缴,促进工程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