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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1-00215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6日
名  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17号(农业水利类2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水规计办字〔2021〕56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6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17号(农业水利类232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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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泊,是长江水系及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地跨湖南、湖北两省,在调蓄洪水、保障供水、涵养水资源、维系生态系统功能、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洞庭湖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江湖关系持续演变,枯水期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防洪工程能力不足和水生态环境渐趋恶化等问题凸显。如您所言,开展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是必要的。

  一、关于对洞庭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水利部高度重视洞庭湖治理与保护。已批复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洞庭湖区综合规划》等规划均对湖区治理进行了安排。水利部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初步考虑将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推动工程立项建设。

  二、关于支持松虎澧资航道建设

  松虎澧资航道是连接江汉平原与洞庭湖平原的重要水运通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疏浚工程、松滋口闸控工程、支汊控制工程、垸内骨干河湖连通工程和其他配套补偿工程等,与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密切相关。下一步,水利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省际间协调,推进松虎澧资航道等相关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