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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1-00165 信息所属单位:人事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07月26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人才创新团队和人才培养基地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办人事函〔2021〕669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6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人才创新团队和人才培养基地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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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加快推进建设一支高水平创新型水利人才队伍,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水利部党组关于加快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新时代水利人才发展创新行动方案(2019—2021年)》(水党〔2019〕41号)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批水利领军人才、水利青年拔尖人才和第二批部级水利人才创新团队、部级水利人才培养基地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水利领军人才20名,水利青年拔尖人才100名,水利人才创新团队10个,水利人才培养基地10个。

  二、条件要求

  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一)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破解新老水问题、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中发挥引导作用,具有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研究方向为水利发展前沿领域或属于国家重大战略的涉水问题;

  ——具有主持国家或地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经验,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

  ——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国家级科技奖项,在水利领域业绩突出;

  ——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6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重点选拔在水利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力,能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具有院士或勘察设计大师及同等次高层次人才发展潜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院士和勘察设计大师原则上不申报。

  (二)青年拔尖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专业成就;

  ——具有较好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勇于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建功立业;

  ——主持过厅局级以上项目或课题,或获厅局级以上奖项,或为厅局级以上人才创新团队的成员;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

  重点选拔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已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的青年人才不申报。

  (三)人才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所从事工作领域符合国家发展战略、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研究方向为国家重大战略中的涉水问题,或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涉及的重点方向和重点领域;

  ——具有承担重大科研、重大课题、重大规划或重大建设项目的研究攻关、组织实施的经历和能力;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总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核心成员一般不多于6人;

  ——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2周岁(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下成员不少于10%。

  (四)人才培养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依托单位为部属单位和地方厅局所属单位,鼓励采取“单位+院校+企业”的模式申报;

  ——依托单位应有丰富的培训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

  ——依托单位应有完善的人才培养制度体系,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思路清晰,落实举措切实可行;

  ——“功能型”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单位应服务水利重点工作,具有组织开展某方面专业人才标准编制、人才培训、人才培养交流合作,以及重点课题研究和技术服务的能力;

  ——“区域型”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单位应服务重点区域水利发展,具有区域特色水利人才培训培养、相关课题研究,以及为区域和基层水利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能力。

  三、推荐及遴选

  (一)推荐渠道

  部直属单位、地方水利厅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才申报推荐。其中,青年拔尖人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详见附件1),水利领军人才、人才创新团队、人才培养基地没有推荐名额限制,由各单位结合推荐要求和自身实际自行决定推荐数量。

  (二)遴选程序

  遴选分为通讯初评和会议评选两个阶段。

  1.通讯初评。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人员、团队、基地填写推荐表(WPS/Word版,详见附件2至附件5),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有关格式文件可在中国水利人才网(http://rencai.mwr.cn/ggl)相关专栏下载。推荐函、推荐表(一式两份,需盖章并有推荐单位意见)和推荐对象汇总表(详见附件6,相关信息须与推荐表内容一致)请于8月13日前寄送至指定地点。水利部人事司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同行专家初评,择优进入会议评选。

  2.会议评选。水利部人事司成立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标准,采取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展水利领军人才、人才创新团队、人才培养基地评审,并对青年拔尖人才人选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向水利一线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水利一线潜心研究的科研人才和在水利一线扎实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2.本次推荐申报中,申报人员不得同时申报水利领军人才和人才创新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创新团队。

  3.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以及候选团队和基地,确保推荐质量。

  4.各推荐单位要严格遵守推荐选拔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受理和咨询

  水利部人事司会同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组织开展推荐选拔工作,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科技推广中心承担申报材料受理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肖伟华 唐晓虎 电话:010-62302879 63202717

      马永祥 侯 健 电话:010-63204387 63204095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邮编:100038。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