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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1-00105 信息所属单位:农水水电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25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提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25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提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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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你厅关于商请提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展情况的函收悉,结合我部职能,提供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2021年,我部协调财政部落实中央资金51.1亿元支持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较2020年增长9%。完成第一批55个试点县2020年度实施情况评估核查,启动实施了第二批30个试点县建设。通过调度会商、实地调研、建立指导工作机制等方式,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督促,强化建设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试点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截至目前,第一批试点县已完成建设任务的83%,治理农村河道3200多公里、湖塘630多个,受益村庄约3000个,农村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第二批试点县已完成实施方案批复,正在抓紧开展开工准备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加强对试点县建设的指导督促,确保第一批试点县年底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争取第二批试点县全面开工建设。

  二、关于鼓励将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各地在设立省、市、县、乡河湖长制体系基础上,因地制宜设立村级河湖长90多万名。2021年,经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水利部印发了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明确了村级河长湖长的主要职责。

  下一步,我部将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推动设立巡河员、护河员等公益性岗位,督促各地落实好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指导各地组织村级河长湖长订立河湖保护村规民约,强化河湖日常巡查。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