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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0-00493 信息所属单位:水资源管理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4日
名  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92号(资源环境类0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水资管办字[2020]第63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92号(资源环境类08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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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是我国最北的近海,入海河流涉及黄河、海河、辽河3个水资源一级区的150条河流,入海水量在维系河口生态系统健康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黄河、海河、辽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许多地区水资源过度开发,地下水严重超采,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已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加强相关流域生态保护与治理修复,保障渤海基本生态用水需求,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家对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等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系统治水”的工作目标,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全面推进黄河、海河、辽河流域生态保护。一是科学规划,统筹配置流域水资源。国务院批复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黄河、海河、辽河流域综合规划以及水资源综合规划,均配置了相关流域入海水量,从规划层面确立了河口生态需水保障目标。二是加强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2020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全国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与保障的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印发了全国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了黄河入海口利津断面的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了管理责任主体和保障措施。将生态流量(水量)保障工作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2020年,新启动了永定河、滦河、大凌河等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工作。修订《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确定河口生态流量确定方法,为科学确定河口基本生态用水提供依据。三是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保障河口湿地用水需求。实施黄河干流水量统一调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黄河干流实现连续21年不断流。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制定黄河生态调度实施方案,实施开展了2017—2019年度黄河下游生态流量试点调度,塑造了黄河下游鱼类栖息生境需求的生态流量过程,维持了下游河道生态廊道功能的流量过程,并相机向河口自然保护区湿地进行生态补水。四是统筹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2015—2019年度环渤海地区共实施中央补助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任务28个,总投资63.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7亿元,有效改善了环渤海地区现有河湖水生态环境,优化了区域水资源配置,切实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区域综合竞争力。五是持续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调水,置换受水区城区地下水开采。2014年以来,财政部、水利部在河北省实施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推进农村地区地下水压采,并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扩大试点范围。2019年以来,以京津冀地区为重点,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地下水超采河湖地下水补水,截至2020年7月底,累计向京津冀地区补水68.1亿立方米,沿线地下水水位总体抬升,河道生态功能逐渐恢复,沿线群众反响良好。六是加强渤海生态保护研究。先后开展黄渤海沿海地区地下水管理与海水入侵防治、黄河河口地区水资源利用与水生态修复技术、海水入侵的生态防治集成技术研究等,重点围绕河口海水入侵、生态修复及人类活动的影响等内容从理论技术等方面深入研究,取得了一批成果。

  下一步,水利部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渤海生态保护有关工作。合理配置流域水资源,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实施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推动经济发展和重大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严格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对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加快黄河、海河、辽河流域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确定,切实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管理,落实生态流量保障措施,保障河口湿地生态基本用水需求。继续深化推进水资源超载流域、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南水北调通水初期和丹江口水库汛前消落的有利时机,在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实施华北地区河湖生态补水,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继续做好渤海生态保护科技需求的梳理,积极协调科技部争取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开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