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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0-00489 信息所属单位:水资源管理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4日
名  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41号(农业水利类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水资管办字[2020]第62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741号(农业水利类10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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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十分丰富,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屏障、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粮食主产区、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内蒙古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用水结构不合理、部分地区水资源过度开发超载等问题较为突出。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实行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动能转换、质量效益提升,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从多方面大力支持推进量水而行,以水定需,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我部制定并印发《西辽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水利部关于明确内蒙古西辽河流域水资源管控目标的函》(水资管函〔2020〕26号),明确内蒙古西辽河流域用水总量、河道控制断面下泄水量、地下水水位等管控目标;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利用上游西拉木伦河来水量较多的契机,采取限制取水、集中下泄等措施,下泄了生态水量近3100万立方米,干涸近20年的西辽河干流首次实现生态水量下泄。按照黄河“八七分水方案”,组织黄河水利委员会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对内蒙古自治区用水实施总量控制;组织实施乌梁素海、岱海生态应急补水,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国家重点支持的引绰济辽工程全面开工,有关水资源配置工程已纳入2020—2022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农业农村部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已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5000多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1200多万亩;2015—2020年,安排旱作节水农业推广项目资金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推广高效节水农业技术,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将高效节水灌溉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因地制宜发展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新技术。中央财政首次将内蒙古自治区纳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助支持范围,安排1亿元支持西辽河流域强化水资源监管,通过禁采、封填机井、退减灌溉面积等措施,统筹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围绕“量水而行”,深入推进水资源综合治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节约利用。一是按照“量水而行”原则,加快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作物,增加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减少农业用水消耗。二是切实强化水资源监管。强化用水总量控制,严控水资源过度开发,对地下水超采等水资源超载地区,实施限制新增取水许可等政策措施,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三是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完善田间农业灌溉设施,因地制宜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四是发展节水型农业,支持农田灌排设施改造,加大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和旱作节水技术应用。五是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六是强化考核监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责任制,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