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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0-00488 信息所属单位:水资源管理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24日
名  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937号(资源环境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水资管办字[2020]第64号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9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937号(资源环境类28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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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土高原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黄土高原生态保护问题高度重视,相继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水利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有关地区加快推进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与修复。

  一是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以来,组织实施黄土高原地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塬面保护等水土保持工程,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46.2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效显著,上游水源涵养能力稳定提升,中游黄土高原蓄水保土能力显著增强,黄土高原植被覆盖度已达50~60%,土壤侵蚀强度不同程度降低,蓄水保土能力显著增强。

  二是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合理配置流域水资源,统筹配置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全面落实黄河“八七”分水方案,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用水结构,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推进黄河上中游地区能源化工基地矿井水综合利用;抓好能源基地煤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技改,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全流域用水效率显著提高。

  三是加强河湖保护和地下水超采治理。制定黄河干流、主要支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管控主体责任和保障措施。实施黄河干、支流水量统一调度,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黄河干流实现连续21年不断流,主要支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下游河口湿地面积逐年回升,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组织开展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编制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推动地方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采取压减冬小麦种植、非农作物替代、推广节水小麦种植、泉域水源保护等措施,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

  下一步,水利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规划的顶层设计。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动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强化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落实“四定”,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推进黄土高原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严格生态流量管理,保障黄河干、支流生态基本用水需求。同时,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