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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0-00432 信息所属单位:南水北调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13日
名  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17号(经济发展类2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水南调办字[2020]第7号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8日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17号(经济发展类253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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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水北调工程是优化水资源配置、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中线工程自2014年通水以来,截至2020年7月底,已累计向北方调水约318亿立方米,从根本上改变了受水区供水格局,直接受益人口超过5800万人,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多年来,中线工程水源区在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质、库区移民安置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支持水源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

  一、关于完善南水北调水资源费征收分成政策

  根据现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8〕79号)有关规定,水资源费向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收入按1:9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地方国库,南水北调等跨区域调水工程由调入区按实际用水户用水量征收水资源费,上缴地方国库的收入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资源税改革的决策部署,2016年以来国家先后在河北等10个省市开展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京津冀豫四省市均在试点范围内,水资源费均已改为水资源税,并明确试点期间水资源税收入全部归属试点省份。

  目前,财政部正牵头总结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对于水资源费(税)分成问题,我部将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中统筹研究。

  二、关于提高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中央投资补助比例

  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任务以发电、航运为主,兼顾灌溉、供水,为南水北调中线引江济汉工程良性运行创造条件。工程建成后,可有效开发汉江流域水能资源,提高汉江航道通航标准,改善钟祥市城镇供水和库周农田灌溉引水条件。根据重大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政策,对于中部地区的新建大型水库工程,按照项目资本金的40%予以补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湖北省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水利项目资本金43.3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7.35亿元,占水利项目资本金的40%。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工期52个月,自2018年开工以来,水利部积极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年度中央投资力度,目前已安排此项目中央投资15.6亿元,占中央补助投资的90%,降低了项目贷款财务成本,减轻了地方筹资压力。

  当前,全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重,投资压力大,关于提高该项目中央补助比例的问题,我部将积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争取支持;同时,建议湖北省积极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金融信贷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关于明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库移民后续帮扶政策

  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也是国内唯一一座两期建设、多次大规模移民的特大型水库。多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加大对湖北、河南两省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的支持力度。目前,丹江口水库移民总体稳定,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收入稳步增长。但由于部分移民历史上多次搬迁,加上对保护水源水质的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丹江口水库移民的后续帮扶十分必要。湖北、河南两省编报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及后续帮扶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我部认真研究。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考虑各方面情况,积极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