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索 引 号: 111000/2020-00352 信息所属单位:水文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04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水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办水文函[2020]926号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9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水文统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文统计是水文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统计数据是制定水文行业政策、开展水文管理等的科学依据。为切实做好2020年水文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统计管理规定,精心安排部署,明确牵头部门和专门负责人员,做好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确保水文统计工作有序进行。

  2.保证统计工作质量。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全国水文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摘编)》(见附件,以下简称调查制度),按填报说明要求,准确理解所填报11张综合表的内涵。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杜绝错报、漏报现象,规范统计行为,对汇总统计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确保统计成果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按时完成任务。要抓紧开展水文统计工作,于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统计成果上报工作。

  4.规范上报工作。按规定格式完成成果上报,具体如下:

  (1)通过水利政务外网登录“全国水文站网管理系统”(网址:http://10.1.7.101:81/),在“水文统计年报”模块中进行上传录入。

  (2)按调查制度填报完成并经审核后的统计报表成果以公文形式报送水利部水文司。

  联系人:吴梦莹、李俊江

  电  话:010-63202221、63203057

  邮  箱:swzwc@m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