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0-00350 | 信息所属单位:水资源管理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30日 | |
名 称: | 水利部关于印发沅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水资管[2020]209号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8日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贵州省、湖南省、重庆市、湖北省人民政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商贵州省、湖南省、重庆市、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了《沅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根据国务院的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沅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的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将《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与高效利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三、贵州省、湖南省、重庆市、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方案》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方案》确定的水量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保护,优化水利工程调度,确保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和下泄流量。
四、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要组织制订沅江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并根据水量调度方案逐年制定年度调度计划,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水利部
2020年9月30日
沅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沅江是长江中游右岸洞庭湖水系的重要支流,流经贵州、湖南、重庆、湖北四个省(直辖市),干流全长1028公里,流域面积8.98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71.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671.7亿立方米。为合理配置水资源,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节水优先、保护生态。
(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优化配置、持续利用。
(四)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五)民主协商、行政决策。
二、分配意见
2030水平年,沅江流域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分配水量分别为:贵州省18.98亿立方米、湖南省39.57亿立方米、重庆市3.21亿立方米、湖北省1.003亿立方米。
不同来水条件下,沅江流域河道外2030水平年地表水分配水量详见表1。
三、主要断面控制指标
(一)主要控制断面
确定15个断面为沅江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断面:其中,白市、通道、玉屏(崇滩)、施滩、来凤、石堤、松桃、茶洞8个断面为省界控制断面;锦屏、安江、浦市、五强溪、桃源、芷江、高砌头7个断面为重要水系节点、重要水利工程和重要城市等其他控制断面。
(二)下泄水量指标
多年平均及不同来水频率下沅江流域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见表2。
贵州省出境水量主要以白市、通道、玉屏(崇滩)、施滩、松桃断面的实测径流量核定;重庆市出境水量以石堤、茶洞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湖北省、湖南省出境水量以来凤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沅江流域出境水量以桃源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
注:锦屏、白市、安江、浦市、五强溪、桃源断面2030年下泄水量指标考虑凤山水库工程0.147亿立方米调水规模。
(三)最小下泄流量指标
考虑生态和下游生活、工业、灌溉、航运等用水需求,确定沅江流域主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见表3。
注:生态基流日均保证率为90%以上,最小下泄流量日均保证率为85%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贵州省、湖南省、重庆市、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内容,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
(二)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贵州省、湖南省、重庆市、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将水量分配方案明确的水量分配份额作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组成,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提高用水效率;强化工业节水减排和服务业节水,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要将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作为落实水量分配方案的重要举措。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沅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组织制定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组织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和主要断面下泄流量水量控制。将对省际以及流域用水影响较大的水库纳入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各有关省(市)要严格执行水量调度要求。明确生态基流和最小下泄流量的保障措施,切实把生态保护的原则落到实处。加强控制断面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监控管理能力。长江水利委员会要组织开展水量分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