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000/2020-00260 信息所属单位:人事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1日
名  称: 水利部关于公布部级水利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名单的通知
文  号: 水人事[2020]100号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4日
水利部关于公布部级水利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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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水利人才培养工作,加快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水利部党组《新时代水利人才发展创新行动方案(2019—2021年)》有关建设水利人才培养基地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启动两个部级水利人才培养基地试点建设工作。现将试点名单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水利部“强监管”人才培养基地。业务主管司局为水利部监督司,依托单位为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开展“强监管”人才相关培训;组织“强监管”重点课题研究;编制监管工作规范和人才培养标准;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开展“强监管”有关技术服务和交流合作;承担水利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利部服务“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基地。业务主管司局为水利部人事司,依托单位为水利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组织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水利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开展水利国际化人才相关培训;开展服务“一带一路”国际化人才培养重点课题研究和技术服务;承担水利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建部级水利人才培养基地,是水利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积极支持、主动参与部级水利人才培养基地创建各项工作,结合工作需要和人才发展情况,采取务实创新举措,推动和加强水利人才培养工作。试点基地业务主管司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基地规范运行、发挥作用。试点基地依托单位要紧盯水利改革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积极落实“单位+院校+企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搭建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平台,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水利部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