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000/2020-00212 信息所属单位:南水北调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0年04月08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南水北调工程防汛管理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办南调[2020]67号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13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南水北调工程防汛管理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的通知
字体:[  ]

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省(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南水北调办(建管局),南水北调工程各项目法人,东线总公司,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有力应对洪水灾害领域“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加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防汛管理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南水北调工程2020年度防汛管理和超标洪水防御工作,确保工程安全度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各方责任,超前部署防汛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确保南水北调国之重器安全度汛责任重大。据预测,今年汛期南北方区域性暴雨洪水灾害可能重于常年,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有可能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洪水灾害防御形势严峻。此外,疫情防控与汛前准备互为叠加,东线北延应急供水工程、雄安调蓄库等新开工项目建设管理与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相互交织,拉长了防汛战线、增加了防汛复杂程度,工程整体防汛形势不容乐观。

  各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强化“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科学调配力量、合理配备资源、优化运行调度。要大力开展防范洪灾特别是超标洪水防御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抓实抓好抓细防汛组织和措施准备,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将防汛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防汛的责任、队伍、工程、物资、预案逐一落实到位,稳步推进工程各项防汛管理,全力保障工程安全度汛。

  二、增强协同管理,提升洪灾防御能力

  (一)加强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各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南水北调工程防汛工作纳入本辖区防汛工作体系,加密辖区内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地区、穿越河流等汛期的雨情水情监测频次,延长重大汛情特别是超标洪水预见期,及时发布洪水预报预警。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与水利、气象等部门协作,强化信息化手段,完善软硬件系统,提高应用能力,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尽早掌握超标洪水等汛情,精准研判雨情、水情和工情对工程防汛影响,增强信息化监测和科学决策能力,为汛期科学调度和防御洪水赢得先机。

  (二)深入排查防汛风险隐患。工程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等有关洪水风险评估研究成果,结合中线干线工程年度安全评估、东中线重要建筑物和要害部位安全风险管控等重点工作,对工程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梳理分析,特别要做好东线北延应急供水工程和雄安调蓄库等在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等重点区域,高填方和深挖方渠段、平原水库、重要建筑物等工程重点部位,以及渠道周边、城镇附近渣场、深坑、采空区等风险点的防汛排查,排查出防汛减灾短板和弱项,提出并落实相关动态和分级管控措施。

  (三)务实修订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协助辖区内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细化或增补超标洪水防御的有关内容,增强洪灾防御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工程管理单位要于4月30日前修订完成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注重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水利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落实疫情防控和强化工程防汛管理“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细化实化超标洪水防御的各项准备措施,杜绝千篇一律,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确保契合工程防汛实际需要,并认真履行报备手续。

  (四)强化抢险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管理单位要多措并举筹建应急抢险队伍,加大抢险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力度,6月15日前完成超标洪水防御等相关防汛应急演练,锻炼队伍、查找问题、主动备战;注重防汛物资储备更新、设备检测维护和应急调运准备工作,及时查漏补缺,确保防汛物资在紧要关头拉得出、顶得上;与沿线地方人民政府抢险部门及驻地部队建立抢险救援协作机制,主动开展有关方案、预案的沟通衔接,发挥相关部门应急救援作用;强化防汛值班值守制度,增加巡视巡查频次,健全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防范强降雨和超标洪水的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打赢防汛抗洪防御战。

  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防汛督查体系

  (一)持续保持防汛工作监管高压态势。水利部南水北调司将延续防汛监管工作惯例,于4月30日前组织六个检查组开展2020年度南水北调工程防汛准备工作检查,实现“二级管理机构全覆盖、清单式防汛监管”;各相关流域管理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南水北调工程防汛工作重点检查内容清单(详见附件1),对辖区内南水北调工程三级管理机构防汛监管全覆盖,4月10日前制订年度防汛监管工作方案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监管方案要分月细化监管形式、内容、频次、追责方式等,检查发现问题要填报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台账(详见附件2),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详见附件3);工程管理单位于4月30日前组织完成全方位、无死角的防汛自查,建立防汛自查问题台账,汛前逐一整改到位。

  (二)创新完善防汛监管体制机制。各单位要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期间沟通和监管不畅等困难,按照《水利部南水北调司关于疫情关键期全面推广和实施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南调便函〔2020〕26号)有关要求,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推广,按月上报疫情防控期间防汛“视频飞检”工作方案,谋划做好防汛“视频飞检”等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快远程与现地相结合的防汛监管体系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紧密协作、共同推进防汛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启动防汛督导问责机制。各相关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关防汛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防汛灾害后果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水利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南水北调工程防汛准备工作重点检查内容清单.docx
附件2:南水北调工程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台账.docx
附件3:关于对南水北调工程XX防汛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