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000/2020-00201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05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  号: 办规计[2020]36号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0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
字体:[  ]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积极采取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千方百计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提出有关意见如下:

  一、切实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指出,要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加快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3月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再次指出,要抓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李克强总理在研究南水北调后续工程有关工作会议上强调,具有战略意义的补短板重大水利工程,有利于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拉动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水利工程建设是稳投资、稳就业、稳增长的重点领域,今年拟开工的重大水利工程多,前期工作任务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在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想方设法优化和加快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水利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建设对经济的重要拉动作用。

  二、落实分区分级防控策略,分类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等要根据重大水利工程所涉及的地区、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所在地的疫情,按照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以及项目前期所处工作阶段,制定差异化的保障措施,分类推进,确保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质量不降,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对于高风险地区,要在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管控的同时,按照地方政府安排,因地制宜地开展一些内业工作,积极做好外业复工准备,为疫情解除后全面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奠定基础。

  对于中风险地区,要积极采取措施,优化工作安排,创新工作方式,追赶工期,力争按计划完成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开工。一是初设已批复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并利用地方出台的疫情期间优化工程招投标程序等措施,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二是可研已批复的项目,要创新工作方式,加快开工前要件办理,抓紧落实建设条件,有序组织工程开工。同时,加快初设阶段工作,要采取居家办公、网上办公、视频交流等方式做好内业工作;要在充分利用现有外业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将后续能提前的内业工作提前开展;要根据各地疫情发展情况,统筹利用社会力量,分区段开展外业工作。三是可研已报送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要积极协调可研和相关要件审批部门加快审批进度。地方负责审批的,要协调有关部门,简化审查审批程序,争取采取容缺审批,由项目法人或主管部门对暂时缺少的要件作出承诺,疫情解除后补办有关手续。中央负责审批的项目,地方要主动与审查审批部门联系,及时沟通情况,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先将电子文件报送有关部门预审,按要求修改后争取一次性受理审批,加快办理进度。四是可研正在编制或技术审查的项目,采取多方面的创新工作措施,在加快内业工作进度的同时,根据疫情分区段开展外业工作。具备审查条件的,要积极协调审查单位提前介入,加快工作进度。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推进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措施,加快要件办理,并压茬推进初设工作。

  对于低风险地区,要全面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按照原定计划推进工程开工建设。可研、初设已批复的项目,立即组织开工,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要加倍努力,采取压茬推进等措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三、强化责任,把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抓实抓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我部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及投资计划执行的通知》(办规计函[2020]84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克服疫情防控实际困难,变压力为动力,紧盯年度目标不放松,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要落实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差异化的疫情防控和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要及时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沟通,吃透疫情期间各部门出台的重大项目支持政策,在建设用地、环评、投资等方面争取政策支持。要及时开展招标等施工准备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要督促项目勘测设计单位根据前期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详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强质量管理和节点控制,确保按期提交设计成果;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电话、电子邮件、微信、视频会议等现代信息手段以及无人机、三维查勘系统等方式有序推进勘察设计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合理分配任务,动员各方力量开展测量、勘察等外业工作;加强设计单位之间的技术协作与交流,及时开展阶段成果咨询汇报,主动做好项目审查审批配合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