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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19-00706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19年07月09日
名  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91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水规计办字[2019]96号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2日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91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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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梁素海流域处于我国“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北方防沙带”的重要关口和贺兰山、阴山之间的西北季风通道,是西北干旱地区的重要绿色生态屏障,生态地位极为重要。上世纪90年来以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乌梁素海出现了湖区萎缩、水体污染、生态退化等问题,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党中央高度重视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乌梁素海治理作出重要批示指示。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抓好内蒙古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的生态综合治理,对症下药,切实抓好落实。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我们认为向乌梁素海进行生态补水,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是非常必要的。近年来,水利部和相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进乌梁素海生态综合治理,努力形成治理合力。2018年,水利部与内蒙古自治区联合行动,利用黄河凌汛和引黄灌溉用水间歇期,从黄河向乌梁素海应急生态补水5.94亿立方米,基本满足了乌梁素海年度生态用水需求;2019年计划向乌梁素海生态补水5.1亿立方米,目前已完成补水1.81亿立方米。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乌梁素海作为第一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流域水环境治理予以重点支持;通过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投资渠道,支持内蒙古自治区统筹安排乌梁素海流域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2014年将乌梁素海纳入水质较好湖泊支持范围,累计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15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将乌梁素海流域纳入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范围,安排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并已先行拨付10亿元。此外,2019年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内蒙古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农村环境整治资金8.42亿元,统筹用于内蒙古生态环境治理。

  对于正在编制的《实施河湖连通水系工程改善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建议巴彦淖尔市会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必须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等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乌梁素海水生态恶化成因,合理确定治理目标,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科学编制规划,有序推进实施。对于规划中的水利工程项目,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深化项目前期研究论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及对乌梁素海治理“对症下药,切实抓好落实”的重要指示,依据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程序及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深化相关专题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