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000/2019-00685 信息所属单位:水文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19年09月16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文现代化建设技术装备有关要求的通知
文  号: 办水文[2019]199号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9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文现代化建设技术装备有关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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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推进和指导水文测报先进技术装备配置和应用,加快提升水文现代化水平,我部水文司组织制定了《水文现代化建设技术装备有关要求》,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9月16日

水文现代化建设技术装备有关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转变观念,改革创新,以现代化理念为引领,以先进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推广应用为重点,以增强水文测报和信息服务能力为目标,加快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技术装备配置和应用,特制定本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水文现代化建设技术装备应按照理念超前、技术先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分析论证新技术装备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条件,按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为特定目的设立的专用水文测站分类实施。

  2.新建水文测站原则上按自动站建设,实现无人值守和自动测报,控制征地建房规模,减少缆道、测船等大型固定设施建设;改建水文测站应注重技术手段的提档升级,淘汰落后的基础设施,严控站房、缆道、测船等基础设施的扩建,提高自动化监测水平。

  3.流量测验技术和设备配置应以在线或自动监测为主,水位流量关系呈单一线的、流量在线监测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水文测站,可在全年或部分时段实行流量巡测或间测。推广悬移质泥沙在线自动监测,实现粒度的自动分析,符合条件的水文监测站点,悬移质输沙率可实施巡测或间测。

  4.降水量、水位(含地下水)、水温、水面蒸发量、土壤墒情等水文要素监测,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在线自动监测。无法实现全年水位在线自动监测的水文测站,汛期要实现在线自动监测。

  5.水质监测在满足分析精度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自动化、批量化分析检测设备,全力提升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全指标分析能力;积极推进水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和水质数据分析评价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水质在线自动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6.流域、省级水文部门应根据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新评估现有水文测站任务和功能,优化和调整水文测站测验项目。

  7.已实现在线监测且运行稳定、测验精度符合要求的降水量、水面蒸发量、水位、水温等水文要素,在线监测期间取消日常人工并行观测。

  二、常规测验

  (一)流量测验

  8.流量测验可根据水文测站功能和特性,选用声学多普勒流速剖面仪法(定点式ADCP和走航式ADCP);雷达测速,包括侧扫雷达、点雷达、电波流速仪、微波流速仪测法;声学时差法;比降面积法;图像识别技术,包括卫星遥感和高分辨率图像测流;水工建筑物与堰槽测流。

  9.中泓最大水面流速<0.2m/s或流量<0.5m3/s的流量测验,在没有水资源管理、生态流量监测特殊需求的情况下,其流量测验精度和频次可按旬月径流量误差不超过10%来控制,具体的测验精度和频次由流域、省级水文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10.洪水量级超过本站正常测洪能力范围的,可选用非接触式水面测速新技术(雷达、微波、无人机等)和比降面积法。

  (二)泥沙测验

  11.泥沙测验可采用基于光学、同位素、声学、机械等原理的含沙量测验仪器和基于光学、声学等原理的粒度分析仪器。

  12.含沙量<0.50kg/m3时,测验精度和频次由流域、省级水文部门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三)水质监测

  13.水质采样和现场调查应加强多参数便携式水质监测设备、移动实验室、水质自动采样器、视频采集设备、卫星定位终端、红外测距仪、无人机、遥控船等仪器设备的配置。样品运输车船应同步配备水质样品低温储藏设备。

  14.水质实验室检测分析应优先采用全自动前处理装置、流动注射/连续流动分析仪、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液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等自动化、批量化仪器设备。

  15.推广应用藻类在线分析仪、流式细胞仪等水生生物监测新技术,有条件的应探索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开展水体富营养化指标和藻类监测,推进相关预警预测技术研究。

  (四)其他

  16.降水量、水位等其他水文要素监测,根据测站功能和特性选取产品稳定性好、适用性高的自动监测设备。水文站、水位站原则上应建设水位视频监测系统,可优先考虑性能可靠的水位图像识别技术,并应能实现水位远程校核。

  三、比测校测和仪器检定

  17.新仪器新设备投产之前,可在水文特性相近的测站进行比测。在应用过程中,流量可用已投产的走航式ADCP校测,水位可用视频方式校测,水面蒸发量可用旬或月累计量校测。

  18.在水文测站不便于或不适于拆卸的仪器设备,如水位、降水量、土壤墒情、地下水、流量、泥沙等要素的监测仪器设备,可在本站用稳定、可靠、直观的方法比测校测。

  四、巡测与应急监测

  19.县级水文监测中心(中心站)应配备必要的巡测交通工具和无人机、遥控船、ADCP、电波流速仪、卫星通讯等巡测设备。

  20.地市级水文监测中心(水文应急监测队)应根据区域水文巡测和应急监测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无人机、遥控船、ADCP、电波流速仪、三维激光扫描仪、多波束水下地形测量仪、卫星通讯等巡测和应急监测设备,以及水质移动实验室和便携式监测设备,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五、通信与软件

  21.推进卫星通信、物联网、5G技术应用技术在水文测报数据通信网络的运用,计算机网络及设备配置应满足数据交换需求,基本水文测站网络应满足视频实时传输要求。

  22.以流域或省为单位统一开发配备水文监测业务管理系统和在线数据处理服务系统,实现测站技术管理、资料整编、情报预报、分析评价等水文数据在线业务处理服务的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