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19-00679 | 信息所属单位:运管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19年08月06日 | |
名 称: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国水工监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
文 号: | 办运管函[2019]935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09日 |
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41号)和《水利部人事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农林水利气象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举办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第七届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事培〔2019〕4号)安排,现将全国水工监测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水利行业从事水工监测一线技术技能工作的在岗人员均可参赛。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参赛选手必须经岗位练兵、层层选拔产生,不得指派。此前已经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以上级别)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次竞赛。
二、竞赛时间、地点和日程
竞赛分预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负责组织本地区预赛工作,水利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及各流域管理机构单独组织本单位的预赛工作。各地区(单位)按照《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预赛前30天向水利部人事司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部门及水利部直属各有关单位、各流域管理机构应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单位)预赛和推荐决赛选手选拔工作,并报水利部运行管理司。参加全国水利行业水工监测工技能竞赛的选手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0名。参赛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全国决赛
全国决赛拟定于2019年11月在湖北省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比赛场地等另行通知。
三、竞赛内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修订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水工监测工》,高级工及以上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要求,并结合工作特点,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竞赛。总成绩按理论知识考试占30%、技能操作占70%的成绩计算。竞赛大纲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决赛评判人员从全国水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评判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二)请各单位填写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3),经本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送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联系人:曲 璐 张玉卓
电 话:010-63202641 63204626
邮 箱:shuikuchu@mwr.gov.cn
附件1.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水工监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员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水工监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大纲.docx
附件3.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水工监测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