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000/2019-00631 信息所属单位:水保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28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
文  号: 办水保[2019]67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2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意见
字体:[  ]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第九巡视组对水利部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就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扶贫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国绝大多数贫困地区属于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水土流失是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搞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是改善水土流失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快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扩大中央资金支持范围,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扩大水土保持中央资金支持范围,加大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是落实中央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整改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加大年度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力争2019年较前三年平均水平增长20%以上,在此基础上,2020年力争再有所增长。各地要将中央补助投资主要分解下达用于《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内的贫困县。对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扩大工程实施范围,未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和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实施规划(2017—2020年)》确有治理需求的贫困县应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强化项目安排精准,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对集中且水土流失严重的乡、村倾斜。对“十三五”以来没有安排中央资金支持的贫困县,要优先予以保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解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其中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发展资金总体增幅。对未列入前述水土保持实施规划的非贫困县,一律不得安排中央水土保持资金。

  三、紧紧围绕产业脱贫,精准配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各地在水土保持项目安排时,要把培育和壮大当地产业作为主攻方向,与打造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紧密结合起来,向优势脱贫产业聚焦发力,切实为群众增收致富和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配置精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特别是加强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接,优先安排坡改梯、坡面水系、经果林等治理措施,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贫困人口从中直接受益、尽快受益。

  四、进一步创新工程建管方式,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鼓励采取村民自建、以奖代补等方式开展工程建设,积极组织和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组建专门的施工队伍或直接参与工程建设,从中直接收益。对由专业施工队伍组织实施的工程,鼓励优先吸纳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让贫困人口从中取得劳务报酬,增加收入。对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为实施主体的工程,鼓励探索把国家投资折股量化为贫困户的股份,让贫困户持股长期受益。各级水利部门应切实加强工程技术指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及时发挥效益。

  五、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省级水土保持投入,认真落实资金管理有关政策。在中央加大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投入的同时,各地要强化地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省级资金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要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认真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有关要求,支持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先集中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

  六、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水土保持支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真正落地见效。各地要认真落实扶贫专项巡视有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持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建立水土保持扶贫逐级督查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采取暗访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真抓实干、支持有力的给予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进行挂牌督办、严肃问责。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督促辖区内贫困县对2016年以来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逐项整改。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各县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于4月15日前将“回头看”情况反馈水土保持司。水利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贫困县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