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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11-00480 信息所属单位:防御司
发布机构: 财政部、水利部 成文日期:2011年09月08日
名  称: 关于印发《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  号: 财农[2011]329号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3日
关于印发《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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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适应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水利部对2004年制定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财农〔2004〕24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财政部 水利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