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11-00480 | 信息所属单位:防御司 | |
发布机构: | 财政部、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11年09月08日 | |
名 称: | 关于印发《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财农[2011]329号 |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13日 |
关于印发《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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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
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适应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水利部对2004年制定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财农〔2004〕24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财政部 水利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