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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9 16:30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水利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编:100053;电话及传真:010-63202650)。

  一、概述

  2018年,水利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制定印发《水利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机构改革相关信息。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主动衔接做好原三峡办、南水北调办信息公开工作,3月下旬起统一在水利部门户网站对外发布信息,如期实现统一以水利部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中央印发水利部“三定”规定后,及时公开水利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相关信息,主动发布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二是编制水利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改革后,根据水利部机构职责新变化,明确22类、75项主动公开事项,做到事项明确、内容具体,大力推动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三是深入实施水利“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水利部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水利部行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在线办理流程,促进审批提速提效、服务便民利民,认真做好“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小程序线上线下展示工作。2018年,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837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申请人满意度100%。四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优质高效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32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复文,在水利部网站全文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围绕强化水利监管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强化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政策举措、省级河湖长名单以及巡河巡湖等信息,主动发布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湖采砂专项整治、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等有关情况,通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动态发布各地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加大河湖执法力度,设立河湖问题曝光台,对重大案件和挂牌督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二是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意见》《关于做好跨省江河流域水量调度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向社会公告2017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主动公开国家节水行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动态,及时发布2017年中国水资源公报,在部网站公开各省(区、市)行业用水定额信息。三是强化水利工程监管信息公开。首次在全国水利行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小水库开展大规模暗访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责任追究等信息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深入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和河道防洪专项督查、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水试点督查、淤地坝安全度汛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稽察督查,组织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跟踪报道,释放了强监管的强烈信号。四是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认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等级认定相关情况。上线运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累计公开14138家单位、370788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4047条,发布不良行为记录587条。五是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公开。持续发布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评价等工作动态,及时发布2017年度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及时公开水土保持方案受理和审批结果。

   (三)围绕补齐水利短板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发布全国雨水情和汛旱灾情信息,通过部网站和全国雨水情网站向社会发布水情预警857次、“今日雨水情”122期,公布454条河流超警、72条河流超保、24条河流超历史的河道信息,及时跟进汛情旱情热点设计制作发布水雨情图供社会查询使用。及时发布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和防范应对工作动态,主动通报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二是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在部门户网站及时动态更新重大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关键节点建设进展、重大事项、重要部署等信息,全年印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专报12期。及时向社会及时公布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及时通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全年编制发布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旬)报18期。三是做好水利扶贫攻坚信息公开。加大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片区联系、对口支援和革命老区扶贫等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小水电扶贫等工作进展和效益。全年编辑公开水利扶贫简报11期,在部网站开设“实施水利扶贫三年行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等专题栏目,组织采编印制《深度扶贫地区水利扶贫在行动》一书,利用水利扶贫公众号及时推送171篇扶贫信息。四是做好水生态治理修复信息公开。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大力宣传河湖地下水回补显著成效。公布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及绿色小水电站名单。以南水北调通水四周年为契机,全方位报道南水北调工程供水和生态补水效益,深入推进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竣工验收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三峡工程综合效益、生态环保、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后续工作实施等相关信息公开。

  (四)围绕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部网站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将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进行了对比分析,“三公”经费除说明增减变动的原因外,还详细说明相关部分经费情况。选取“水文测报”和“水土保持业务”两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和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部直属各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在部网站公开《水利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分类标准》和《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按规定及时发布重大项目招标及中标公告信息,每季度通告水利建设项目进场交易情况。2018年全国水利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占招标项目总数的99.8%。三是加强水资源配置和水权交易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中国水权交易平台网站,主动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公开区域水权、取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成交信息。2018年,中国水权交易所促成水权交易51单,交易水量13.31亿立方米。四是加强水利技术标准公开。在部网站和国科司子网站公开859项现行有效水利技术标准有关信息,新发布标准29项。按要求公开79项含强制性条文的水利行业标准全文和其他水利技术标准的题录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8年,水利部综合运用水利部网站和司局直属网站、水利公报、新闻发布会、新媒体等平台载体全方位做好主动公开各项工作,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一)水利部网站。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重要作用。水利部网站全年在“机构”“政务”“新闻”“数据”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484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17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57条,人事管理类信息17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16条,水利简报类信息17条,水利公报类信息59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066条,开设防汛抗旱、重大工程建设、水利扶贫等15个专题栏目报道加强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全年水利部网站总访问量6.25亿多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近2300万个。此外,水利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03条。二是严格做好水利系统网站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工作。2018年实现对部属网站抽查全覆盖,并及时发布每季度网站抽查情况通报,健全部所属网站常态化监管通报机制,结合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切实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优化升级公众咨询系统,开发智能问答模块,实现公众咨询在线提交、审核、受理、反馈以及状态查询、实时统计、分类检索等功能,全面提高咨询答复效率,全年共受理答复公众咨询710条。同时,开展征集调查6期,征集到意见建议70余条,开设在线访谈4期,对网民提问的47条问题均按时保质答复。四是积极推进水利部网站IPV6改造相关工作。对62个二级域名站点实施改造,有力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加强网站安全防护,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完善网站搜索服务、多语言版本、无障碍浏览等辅助功能。

  (二)水利公报。2018年共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4期,刊载涉及水利的法规性文件、水利部重要发文、数据公报等81件,向社会各界免费赠阅,免费寄送给省级以上图书馆,并将电子版通过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定期发布《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水资源公报》《中国河流泥沙公报》《中国水旱灾害公报》《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地下水动态月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等,全方位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

  (三)新闻发布。围绕实施湖长制、全面建立河长制、防汛抗洪防台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主题举行4次新闻发布会,加强重大政策解读,针对重大政策出台解读信息401条,编发新闻通稿132期。水利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多次发表署名文章宣传解读水利政策措施。多次组织媒体开展防汛备汛行、河湖长制、南水北调工程通水四周年、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主题采访活动6次,共受理媒体采访申请49次。健全水利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发声解疑释惑,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34次。

  (四)新媒体发布。开通水利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水利”,建立管理办法,完善运行机制,及时公开发布水利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解读、重要水事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涉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18年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超11万,发布图文333条,总阅读量超94万次,内容被转发分享3.5万多次,行业内外关注度稳步提升,成为水利部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用好今日头条和人民日报“中国水利”客户端,全年客户端共发稿1730篇,今日头条累计阅读量达到147.9万次,人民日报客户端累计访问量126万。编写播发“全面建立河长制”中国移动手机报特刊。

  (五)其他形式。在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水利部传达室和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免费提供水利部公报、水利部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要求,持续抓好依法受理、规范办理、限时答复、定期总结等关键环节,确保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平稳有序开展。2018年水利部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全部依法依规受理并按期答复。申请用途中,科研需求类数量居多。从答复内容来看,37件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12件属于可予公开,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信息;21件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告知申请人应申请获取信息的机关;6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书面告知申请人。此外,水利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4件,全部按期答复。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水利部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因水利部本级(含原国务院三峡办、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被复议5件,其中2件予以维持,2件不予受理,1件尚未审理终结。因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被诉讼1件,我部一审、二审均胜诉。

  七、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8年,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与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如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制度需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质量效能有待提升等。2019年,水利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制度机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出台后,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及时修订《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等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落实《水利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将依申请公开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答复质量,更好服务社会公众。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解读文章、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解读,做好水利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及时科学回应社会关切,为水利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四是抓好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监督管理,持续发挥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管好用好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认真办好水利部公报和各类数据公报,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