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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1 14:53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现予发布。 

  一、概述 

  2015年,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重点推动以下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推进行政机关办事公开。开展水利部实施行政处罚职权清单梳理工作,在部网站公开水利部管辖的行政处罚职权清单。做好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的公开,分2批发布水利部公告,将9个以水利部门为审批主体的取消调整项目予以公布。组建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归口管理部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向公众提供服务。立项建设水利部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平台,推进水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并通过“浏览器”方式与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按要求及时公开34件事关公众利益、社会关切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 

  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2015年水利部部门预算》及《2014年水利部部门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均已细化说明。及时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通过财政部指定媒体进行公示。 

  三是推进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全国统一规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标准,完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加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共发布568711条信用记录,其中从业单位4976家,从业人员45.4万人。加大不良行为曝光,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给予限制或禁止的处罚,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已公布281条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四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按照审批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及时在水利部网站公开重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信息。实行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公示制,省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责任人、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安排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印发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了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制度,2015年组织开展了首次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流域机构受理的涉河建设项目情况在水利部网站定期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水利部在部网站“政务公开”“水利要闻”“通知公告”“公报简报”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8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80条,人事管理类信息98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145条,水利简报类信息82条,水利公报类信息6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909条。我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90条。 

  (二)公开形式 

  1.水利部门户网站。水利部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等栏目公开。水利部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通过水利要闻、资讯频道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在部网站开设专题公开相关信息。2015年,推出“水利援藏助推建设大美西藏”“纪念《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四周年”“2015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专题12个。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归并推出“公众咨询“征求意见”等栏目完成部门户网站搜索引擎改造升级。截止2015年底,水利部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21543万人次,其中,2015年度访问量3710万人次,水利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355万人次。 


  2.公报。2015年,共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4期,刊载涉及水利的法规性文件、水利部重要发文、数据公报等113件,向社会各界免费赠阅,免费寄送给省级以上图书馆,并将电子版上传水利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定期发布《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水资源公报》《中国河流泥沙公报》《中国水旱灾害公报》《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地下水动态月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等水利专业公报,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 

  3.新闻发布。2015年,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水利热点,在国务院新闻办组织了“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围绕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工作、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大江大河流域环境治理等主题,在水利部机关举行了多场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向媒体介绍相关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其他形式。在水利部传达室和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免费提供水利部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水利部公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5年收到申请101件,全部按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按申请内容分,涉及水利规划计划业务26件;涉及水资源管理13件;涉及建设管理9件;涉及机构人事9件;涉及业务办理26件;其他18件。按办理类型分,6件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的途径;24件属于可予公开,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信息;15件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告知申请人应申请获取信息的机关;2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书面告知申请人;另有其他情形的28件申请信息,也进行了答复。我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6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水利部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依法办理涉及水利部机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水利部以《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审理案件,作出维持决定。因水利部信息公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件,结案2件。我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5年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业务部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增强,依申请公开中咨询类占的比重较大,工作人员力量不适应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要等。2016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加强防汛抗旱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涉水行政审批信息等内容的公开。二是提升服务功能。提升水利部门户网站信息的更新频率,强化网站的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对部机关各司局和地方水利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切实推进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