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5:30 字体:[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信息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水利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编:100053;电话及传真:010-6320265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水利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新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五公开”,在水利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1条,内容覆盖水利依法行政和水利改革发展各领域。聚焦水利重点热点问题,开设19个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权威信息。围绕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全面通水5周年、“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2018年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等举办7场新闻发布会。部领导带头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提问,多次发表署名文章宣传解读水利政策措施。通过专家访谈、一图解读、“问与答”、动画视频等受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出《见证新中国治水70周年》《河小青看河长》等系列政策解读报道。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新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入水利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修订服务指南,制定工作细则,畅通申请渠道,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全部依法依规受理并按期答复。申请事项类别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26件、规范性文件12件、水利移民搬迁安置补偿及规划大纲批复8件、水利工程项目审批文件7件、水利统计数据7件、水利具体业务情况7件、水利技术标准及规范规程3件、水利工程搬迁安置补偿3件、水土保持方面2件、三峡文物资金决算1件,其他方面2件。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整合水利部各类监督举报渠道,在全国开通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电话,建成电话、网络、微信“三位一体”的水利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实现涉水问题举报“一号通办”,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助力水利强监管。出台水利部突发热点舆情应急响应规程,实行每日24小时舆情全媒体监测,全年发布预警信息1万多条,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引导重大舆情。把办好公众咨询作为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直通车”,全年受理答复公众咨询2145条,及时解答了大量水利政策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贯彻落实情况调研,10万多人参与网上答卷。组织开展历史治水名人网上投票活动,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四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修订出台水利部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提升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全年水利部网站总访问量7.03亿次。出台水利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水利”关注人数超过36万人次,2019年共发布图文700余条。中国水利官方政务号入驻人民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今日头条、澎湃问政、抖音,累计发稿1000余条,总阅读量1000多万人次。发挥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每季度编发《水利部公报》并在中国政务服务平台水利部旗舰店发布。定期发布《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水资源公报》等各类水利统计和业务公报,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五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紧紧抓住公文类信息这个基本形式和重中之重,印发通知全面规范部机关公文公开工作,对公文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属性标注、公开审查、发布形式、政策解读等实行全链条管理。印发《水利部保密审查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水利数据资源更新、共享与服务机制,发布2019版“全国水利一张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动态更新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权责清单,及时发布4个规章、2个规范性文件修订和1个规范性文件废止情况,对854项现行水利技术标准信息进行重新评估并公开。六是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根据机构改革和信息公开新形势新要求,重新调整成立由水利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部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政务公开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将公文公开情况作为公文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用好考核“指挥棒”。抓好新条例的学习宣贯,面向水利系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全面提升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水利部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推动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以信息公开促进水利依法行政。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就9项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年依法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6件,新发布标准33项,公开77项含强制性条文的水利行业标准和其他水利技术标准的题录信息。将6项水利涉企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全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印发《水利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做好水利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布部属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完成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清理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按规定发布重大项目招标及中标公告信息。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中国政府网统一公布。全文公开78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二是以信息公开促进水利工程补短板。通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南水北调、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大藤峡工程等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发布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旬)报17期。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设立农村饮水监督举报电话和“红黑榜”,主动公开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与巩固提升等工作进展。按要求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工作,加大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片区联系、对口支援和革命老区扶贫等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编辑公开水利扶贫简报10期。完成86个水土保持方案受理公示、80个审批公告,发布2018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和《2018年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及时公布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名单。三是以信息公开促进水利行业强监管。实时动态发布雨情水情旱情信息152万条、洪水预警1694次,集中公布全国679座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督促各地公布3777座中型水库、93433座小型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设立河长制监督邮箱、河湖突出问题举报电话和曝光台,受理群众涉河湖举报事项236件,公开曝光涉河湖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40余件、重大非法采砂典型案例10余件。公布2339个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责任人名单及长江沿线各河段责任人名单,公布“清四乱”专项行动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清单及其责任人名单,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及时公布第一批65个和第二批201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第一批96项生活节水和农业节水领域国家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128项国家鼓励的重大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发布用水定额330项。公开无定河、北洛河等5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对48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开2018—2019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完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20351家从业单位、417780名从业人员信息,发布工程业绩231096条、良好记录86996条、不良记录1206条,系统总访问量约28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等。2020年,水利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新条例宣贯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强化各级水利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公开信息的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实化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水利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研究推进基层水利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国办信息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优化调整水利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发布政府信息,认真办好水利部公报,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四是抓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做好水利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工作,综合运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水利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