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申报名单公示

【字体:      】     打印     2026-02-1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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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要求,现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申报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公示期之外的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63202839;010-68786830

传     真:010-6320284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作者:    责编: 菅贞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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